惠东吉隆协和医院考勤休假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的管理,严格考勤制度,建立医院良好的工作秩序,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考勤方法及注意事项
第一项 员工每周正常工作时间六天,各科室根据科室和岗位实际情况,具体安排上下班时间和周休息日。
第二项 实行全院员工指纹打卡考勤制度,员工每日在各科班次规定作息时间
内,严格按医院的规定进行打卡。
第三项 员工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未按时打卡者视为迟到,未经批准
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
第四项 员工因工作关系当天未按时打卡者,应在第二天下午下班前提交书面材料经科主任签字证明后交院办公室备查,如科主任不在,应向院办说明情况,再及时补签,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五项 员工因工出差,凭《出差单》到院办公室核实考勤情况。
第六项 院办公室在每星期一上午将全院一周总排班表打印下发至相关科室。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每周检查一次员工的打卡情况,如实记录存在的问题。
第二条 考勤处罚管理
第一项 上下班每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10元,累计三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二项 一次性迟到或早退超出30分钟时,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2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三项 忘记打卡者,应写出书面说明经科主任签字后交院办公室登记,每次扣罚10元;同一时间打上、下班卡者每次扣罚5元。
第三条 假期管理
第一项 请假:职工请假需到院办填写请假条。请假一天,由科主任批准,并报院办备案,二天以上者需经院长批准。在未批准前离岗休息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待岗学习,扣三天应得工资。旷工三天或累计三天者,立即解聘。 第二项 员工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和及时到医院上班,应提前电话征得科室主任的批准,回院后,当天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三项 员工请假后,因特殊情况需申请续假的,必须在假期满前一天向相关部门提出续假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续假。若无法事先办理续假手续,应先口头征得同意后方可续假。回院后,须补办续假手续,若逾期不归,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四项 员工请假结束回医院后,应及时到院办公室销假,没有及时销假者,后果自负。
第五项 休假:医院实行每星期休息一天和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的休息制度。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每星期的休息日,由医院和科室安排员工休息,积假不得跨月度休息。
第六项 婚、丧假:员工结婚或直系亲属去世,可享受三天假期(外省员工扣除路途时间),晚婚假期按国家规定执行。休假期间,发给基本工资,不享受效益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