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急值报告
危急值报告制度 流程 项目 范围
为加强临床检验“危急值”的管理,确保“危急值”及时反馈,保证医疗安全,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请各科室遵照执行。 一、危急值的定义、报告目的、对象及报告科室
(一)、危急值 (Critical Values)是指当某种检验或检查结果高于或低于标准值(或为值偏离较大)时,患者可能正处于有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当出现危急值时,相关检验、检查科室应立即通知相关临床科室,临床医师根据危急值对患者采取及时、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避免病人意外发生,否则就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失去最佳抢救时机,甚至危及生命。
(二)、危急值报告制度的制定与实施,能第一时间将某一病人的某一项目或几项检验结果危急值通知临床,引起医务人员的足够重视,积极采取相应的措施,保障医疗安全,维护患者生命;还能有效增强医技人员的责任心,提高对危急值的识别能力,增强主动参与临床诊断的服务意识,促进临床、医技科室之间的有效沟通与合作,为临床医师的诊断和治疗提供可靠依据,为患者提供及时有效的诊疗服务。
(三)、危急值报告重点对象是急诊科、手术室、各类重症监护病房等部门的急危重症患者。
(四)、危急值报告科室包括:检验科(输血科)、影像科、超声诊断科、病理科、胃镜室、心电图室等医技科室。
二、危急值报告制度
1 相关医技科室发现危急值后,首先立即确认检验、检查仪器设备是否正常和操作过程是否规范,在复核、确认检查(验)过程各环节无异常的情况下,应及时采取电话或口头或网络特殊标识通知相应临床科室;不得瞒报,漏报或延迟报告,并详细做好相关记录;获相应信息的临床科室均遵循“谁报告(接收),谁记录”的原则,双方必须首先进行复述确认,并在《危急值报告记录本》中及时对危急值 的处理过程和相关信息做记录,同时及时通知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