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博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并任现职满2年;
(2)硕士研究生学历,取得中级资格,并任现职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
(4)后取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
(5)大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或后取大专学历并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5年;
(6)中专毕业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8年,或后取中专学历并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0年(本条仅限于县、乡单位的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不含省、设区市级单位及市辖区域内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7)对不具备规定学历、或不符合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要求者,但任现职期间,工作业绩突出,取得显著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并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前七位,二等奖前五位,两项以上三等奖前三位,可破格申报:
破从事本专业年限者,可比规定年限提前3年申报;中专学历的省、市级单位及市辖区域内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须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