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套丝:
加工钢筋丝头,应采用水溶性切削润滑液,不得在不加润滑液的情况下套丝,要求钢筋丝头的螺纹应与连接套筒的螺纹相匹配,公差带应符合国标要求。对于标准型接头的丝头,其长度应为1/2套筒长度,公差为-1P以保证套筒在接头的居中位置,加工完毕,应及时套上塑料保护帽,并按规格分类堆放整齐。在雨季施工时,应对丝头进行覆盖防锈,并且在运输过程中,应妥善保护,避免雨淋、沾污,遭受机械损伤。
c、接头:
连接钢筋时,应将钢筋端头的塑料保护帽拧下来,并将污物清理干净,将已拧套筒的钢筋拧到被连接钢筋上,并用管钳扳手拧紧,应使两个丝头在套筒中央位置相互顶紧,并随手画上油漆标记,以防有的钢筋漏拧。
本工程井壁厚1.20M,墙板厚1.0M,壁板筋绑扎时,除外围两个钢筋的相交点全部绑牢外,中间部位的钢筋相交点可间隔绑扎牢固,间距应均衡。双向板筋,横向钢筋放在纵向钢筋的内侧,壁板留洞应按相关加固详图施工。
3.1.5钢筋分项工程的检查和验收
钢筋切断的断口不得有马蹄形或起弯等现象,切断长度允许误差为±10mm。
弯批量的钢筋应先弯出样品,经检验合格后方准大量生产,钢筋形状应正确,平面无翘曲不平现象,Ⅱ级以上钢筋不得弯过头再弯回,弯曲成型后的允许偏差:全长,±10mm;弯起钢筋起弯点位移20mm;弯起钢筋的弯起高度,±5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