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日报传媒集团组建方案
根据中央的总体部署,参考外省(区、市)组建传媒集团的具体做法,结合广西日报社自身实际,特制定广西日报传媒集团组建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在确保党和人民喉舌性质不变的前提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05]14号)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实施与意见》(桂发[2007]9号)精神,推进新闻宣传与转变经营方式,进一步发展壮大党报宣传实力和经济实力,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四不变”原则。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要坚持党和人民喉舌的性质不能变,党管媒体不能变,党管干部不能变,正确的舆论导向不能变。
2.坚持以新闻传媒业为本。充分利用报社丰富的新闻资源,以办好党报为主,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
3.坚持有利于传媒人才培养,有利于报业跨行业、跨媒体和跨地域发展,有利于进一步做强做大党报事业。
4.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通过改革促进发展,保持稳定,增进和谐;以政策法规为依据,依法操作、规范实施,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企业发展有后劲、员工权益不受损。
二、总体目标
组建广西日报传媒集团,在集团的领导下,将现有广西日报社所有经营性资产进行整合,成立广西日报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充分利用集团的新闻资源和信息优势,坚持以新闻传媒业为本,以办好党报为主,进一步提高舆论引导水平,从整体上增强主流媒体的社会影响力;充分发挥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现代企业的经营管理优势,以资本为纽带,扩大投资和经营领域,拓展发展空间,延长传媒产业链,进一步增强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力,使集团有限公司成为运行有序、经营多元化、实力强劲、有较强影响力的全新国有文化经济实体。体现中央要求传媒集团新闻宣传和经营业务两分开的指示精神。
三、改革内容与步骤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05]14号)第14条明确规定:“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通讯社、重点新闻网站和时政类报刊,少数承担政治性、公益性出版任务的出版单位,重要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体现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艺术院团,实行事业体制,由国家重点扶持。其他艺术院团,一般出版单位和文化、艺术、生活、科普类等报刊社,以及新华书店、电影制片厂、影剧院、电视剧制作单位和文化经营中介机构,党政部门、人民团体、行业组织所属事业编制的影视制作和销售单位,逐步转制为企业。”第17条又规定:“新闻媒体中的广告、印刷、发行、传输网络部分,以及影视剧等节目制作与销售部门,可从事业体制中剥离出来,转制为企业,进行市场运作,为主业服务。” 根据上述规定,推进广西日报社新闻宣传与经营业务两分开改革的总体思路是:在总体架构上保留广西日报社的事业体制,组建广西日报传媒集团,对其新闻采编及相关部门按事业单位模式进行运作和管理,确保新闻舆论的正确导向。在此前提下,将报社所属广告、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