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1 构件承载能力计算 calculation of load-carrying capacity of member
防止结构构件或连接因临界截面材料强度被超过而破坏或因过度的变形而不适于继续承载的计算。分构件受压、受拉、受弯、受剪、受扭、局部受压、冲切等计算。
2.3.3.2 疲劳验算 fatigue analysis
防止结构构件或连接在循环应力下产生累积损伤而导致材料破坏的验算。
2.3.3.3 稳定计算 stability calculation
防止结构构件失稳的计算。分整体失稳与局部失稳,平面内失稳与平面外失稳,及弹性状态、弹塑性状态与塑性状态失稳。
2.3.3.4 抗倾覆、滑移验算 overturning or slip resistance analysis
防止结构或结构的一部份作为刚体失去平衡的验算。
2.3.4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证verification of serviceability limit states
防止结构或构件的外观变形、振动、裂缝、耐久性能等达到使用功能上允许的某一限值的极限状态所进行的验证。
2.3.5 变形验算 deformation analysis
防止结构构件变形过大而不能满足规定功能要求的验算。包括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
2.3.6 施工阶段验算 approval analysis during construction stage
防止结构构件在制作、运输和安装等阶段不能满足规定功能要求的有关验算。
2.4 计算、分析术语
2.4.1 静定结构 statically determinate structure
结构构件为无赘余约束的几何不变体系,用静力平衡原理即可求解其作用效应。
2.4.2 超静定结构 statically indeterminate structure 结构构件为有赘余约束的几何不变体系,用静力平衡原理和变形协调原理求解其作用效应。
2.4.3 平面结构 plane structure
组成的结构及其所受的外力,在计算中可视作为位于同一平面内的计算结构体系。
2.4.4 空间结构 space structure
组成的结构可以承受不位于同一平面内的外力,且在计算时进行空间受力分析的计算结构体系。
2.4.5 杆系结构 structural system composed of bar
以直线形或曲线形杆件作为基本计算单元的结构体系的总称。如连续梁、桁架、框架、网架、拱、曲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