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泾川县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
发生药物严重不良反应等情况,及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
(八)加强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和细菌耐药监测。二级以上医院根据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合理选用抗菌药物,接受抗菌药物治疗住院患者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30%;开展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定期发布细菌耐药信息,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针对不同的细菌耐药水平采取相应应对措施;确定的定点监测医疗机构按照要求及时向全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及细菌耐药监测网报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数据信息和耐药菌分布及耐药情况等相关信息。
(九)严格医师和药师资质管理。医疗机构对执业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相关专业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的抗菌药物处方权或调剂资格。
(十)落实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医疗机构组织感染、药学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专项点评。每个月组织对2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 份处方、医嘱,重点抽查感染科、外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临床科室以及I 类切口手术和介入治疗病例。
医疗机构根据点评结果,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 名的医师,向全院公示;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 名的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点评结果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重要依据。
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出现2 次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