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生活用房不慎失火,蔓延至施工现场。
二、防火要求
1. 施工现场需安排防间距,设置消防栓和消防水管,高层建筑的消防设施要上楼,有高压泵房。
2. 将施工现场明确划分为用火作业区,易燃、易爆、可燃材料场或仓库,易爆、可燃材料场或仓库,易燃废品集中地点生活区等,将火灾危险性大的区域设置在其他区域的下风向。
3. 设置足够的灭火工具和设备,并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
4. 在施工现场的仓库、木工棚及易燃材料堆放处等火灾重点防护区,张贴醒目的防火标志。
5. 安装使用电气设备时,应按用电有关规定实施。一切电线 均需用瓷瓶绝缘,电线穿过墙壁时,必须从瓷管内通过。电线必须按要求架设,动力线与照明线要分开单设,不得混用。
6. 使用木材烧火,室内取暖用炉火,现场使用电焊等,均要有相应的防火措施。
7. 注意冬季保温材料防火,焊接时注意看火,焊线要绝缘,严格管理电气,防止短路,禁止在顶棚内割焊作业,冬季明火取暖和养护要有防火措施和制度,防止煤气中毒。
三、火灾预防管理工作
(一) 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要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评比均考虑防火工作,制定各部门负责人防火责任制。
(二) 公司设专职、兼职防火员,其职责是:
1. 监督、检查各级人员落实防火责任制的情况;
2. 审查防火工作措施并督促实施;
3. 经常进行现场防火检查,协助解决防火问题,发现火灾隐患有权命令停止生产,并立即上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
4. 参加火灾事故调查、处理、上报。
四、火灾标准
参照建筑工程手册——建筑工程管理卷第四章第三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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