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
2011年全国会计从业《财经法规》重点归纳—税收法律制度04
五、个人所得税
(一)个人所得税概念
个人所得税是对自然人的各类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二)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在居住满1年的个人。
非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
【注意】住所标准和居住时间标准是判定居民身份的两个要件,只要符合或达到其中任何一个条件,就可以被认定为居民纳税人。
(三)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纳税义务
1.居民纳税人负有无限纳税义务,其应纳税所得,无论来源于中国境内还是中国境外,都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就全部所得纳税
2.非居民纳税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只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就境内所得纳税
(四)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和税率
1.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个人承包)
(4)劳务报酬所得;(个人从事非雇佣的各种劳务)
(5)稿酬所得;(个人出版图书,或者文章)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买卖股票)
(7)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专利或者著作权)
(8)财产租赁所得;(租房,租车)
(9)财产转让所得;(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票、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
(10)偶然所得;(个人得奖、中奖、中彩)
(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2.个人所得税税率
个人所得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相结合的税率体系。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2)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及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
(3)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故实际税率为14%:20%×(1-30%)=14%;
(4)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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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1.工资、薪金所得
(1)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2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三险一金”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外国人,中国人在外国工作,在2000的基础上再附加2800元的费用扣除额,即,扣除4800元。
(4)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月收入额-20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扣减税法允许扣除的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了解)
4.劳务报酬所得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20%;
(2)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
5.稿酬所得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元)×20%×(1-30%);
(2)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1-30%);
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具体又可细分为:出版、加印算一次,再版算一次;连载算一次。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
(五)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以代扣代缴为主、自行申报为辅的征收方式。
1.自行申报纳税义务人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自行申报纳税义务人: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2.代扣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