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羌族自治县水务局
关于擂鼓镇猫儿石村防洪堤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
承 诺 书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江西省降龙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擂鼓镇猫儿石村防洪堤工程,于2011年8月竣工,在财政评审中心与贵局的共同监
督下,每次工程款支付过程中均扣除了10%的工程进度款存入我县统
一的民工工资保障金账户,确保了民工工资。同时在工程的实施工程
中我局委托甲方现场代表以及监理单位对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了
全程监督,同时召开了施工企业协调会议,按照“谁承包、谁负责”
的原则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责任。
现工程已顺利完工,从开工至今我局未接到关于本工程民工支付
情况方面的投诉以及上访事件。根据江西省降龙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
限公司对本工程民工资支付情况的承诺,我局特向贵局承诺如下:江
西省降龙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擂鼓镇猫儿石村防洪堤
工程民工工资已全部支付,如后续发现施工企业存在未支付清民工工
资的情况,我局将按照《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三方协议
书》、《擂鼓镇猫儿石村防洪堤工程施工建设合同》相关条款之规定进
行处罚,同时没收施工企业的质量保证金。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法人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