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5 个体采样器测尘误差
新制造和有重大改进的采样器应小于±15%。 4.1.6 通电要求
个体采样器通电时,各电气部件、计时器能正常工作。 4.1.7 绝缘电阻
个体采样器的电源端子与外壳裸露金属件之间,在10~35℃,相对湿度小于80%条件下,其绝缘电阻大于20M12。
4.1.8 个体采样器在有爆炸危险环境中使用,必须符合GB 3836.1、GB 3836.2和GB 3836.4的规定。
4.1.9 个体采样器应安装计时器,计时器的工作时间应与流量计的工作时间同步,计时器的计时性能应符合表1的规定。
4.1.10 个体采样器在不影响其技术性能的条件下应尽量轻便,主机重量小于0.7kg。 4.1.11 个体采样器各旋钮无松动和破损,各零部件连结可靠,不应有锈蚀及损伤。 4.1.12 环境适应性要求
个体采样器经低温、高温、湿热、振动、冲击,模拟汽车运输及包装跌落试验后,无变形,无机械损伤及零部件无松动现象,并能正常工作。 4.2 对呼吸性粉尘采样头的要求
4.2.1 呼吸性粉尘透过预捕集器的效率各检验点与BMRC曲线各对应点的标准差小于±5%。
4.2.2 第二级滤膜捕集器的有效直径为(23±1)mm。 4.3 对采样泵的要求
4.3.1 采样泵的使用寿命在额定流量下应大于3 000h。 4.3.2 采样泵的声功率级在额定流量下应小于60dB(A)。
4.3.3 采样泵在额定流量下,连续运行8h以上时,温升不超过70℃。 4.4 个体采样器可不带流量计。采样器带流量计,流量计精度不低于2.5级,分度值0.1L/min。
4.5 个体采样器应配备气流脉动阻尼装置和流量稳定装置。
4.6 个体采样器主机与采样头的连接,需用强度高、抗破裂、柔性好的优质橡胶管,胶管内径为(7±1)mm,壁厚为1.5mm。
5 试验方法 5.1 试验环境
本标准中各项技术性能试验应在下述环境条件进行(本标准4.1.12条除外) a)温度 15~35℃
b)相对湿度 45%~80% c)大气压力 86~106kPa 5.2 外观检验
外观用目视检验,采样器上各功能件,用手动判定。 5.3 通电检验
个体采样器接通电源,应符合4.1.6条的要求。 5.4 绝缘电阻检验
采用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测量值应符合4.1.7条的要求。
5.5 采样流量的试验按《矿山个体呼吸性粉尘测定方法》附录A进行。 5.6 8h采样流量稳定性的试验
已消除流量脉动的个体采样器在正常运行状态下,用分度值为1s的计时器,每隔10min记录流量计的读数,流量变化应符合4.1.2条要求;不带流量计的采样器,用精度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