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个人劳保用品发放标准》、《部门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4.3 发放办法
4.3.1 新员工入厂安排工作岗位后,由部门对应该岗位的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填写领料单,本人凭部门负责人核准签名后的领料单交仓库管理员,仓库为其开设《个人劳保作品记录卡》(附件三),办理劳保用品的领用手续。
4.3.2 新入厂员工的工作服、工作帽、口罩、手套等需要经常替换洗涤的用品,按本岗位标准发放两套(件),按两套(件)使用时间计算,以便替换。
4.3.3 因特殊原因需要领用标准外劳保用品的,由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申请,说明用途,经办公室批准后,仓库方可以发放。
4.3.4 换发领用劳保用品,须缴旧换新。使用期满后,能用的继续使用,不能用的,凭部门负责人核准签名的领料单及旧的劳保用品一起交仓库管理员办理领用手续。4.3.5 对从事多样工种操用的员工,按岗位所需发放适合的劳保用品的;及领取劳保用品后因调离后又返回所使用该劳保用的生产岗位的,使用期限按实际使用时间适当延长。
4.3.6 仓库管理员根据《劳保用品发放标准》进行审核后发放申领的劳保用品。
4.3.7 发放时仓库管理员在《劳保用品记录卡》登记领用日期、品名、规格、数量,领用人及时在《劳保用品记录卡》上签名予以确认。
4.4 材料式样的选择
4.4.1 劳保用品的选购必须到指定的劳保用品商店购买,以保证安全可靠。
4.4.2 工作服需按有关规定购买,其材质、式样、颜色应符合GMP 规定要求和生产要求。
4.5 使用管理规定
4.5.1 员工必须爱护使用劳保用品,劳保用品的使用应工作范围、时间内,不得作其他用途。
4.5.2 不同区域生产、工作人员需按规定穿戴符合GMP 要求的工作服。
4.5.3 员工在药品生产区域穿戴的工作服装,离开生产场地时,必须脱去工作服和换鞋,不得穿着生产工作服装走出生产区。
4.5.4 个人劳保用品由员工自得妥善保管、劳保用品在使用期内如有遗失,由个
人按折后价格(用品价格一用品价格宁使用期限X已使用时间)予以赔偿。如有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