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的农业、国土资源、水利、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部门有时往往会涉及到同样的项目。在我区各相关部门上报项目时,有时难免会出现重复或部分重复的现象。有时某一个部门在一个地方实施了一个项目后,另一个部门又立项申报。而因为各自的要求又不一样,有的甚至会将前面一些已建好的设施推倒重来,造成了资金的浪费。立项申报缺乏统一和协调,处于一种无序状态。
2、项目的前期规划设计和预算不准确。很多部门没有设立项目库,平时,对需向上申报的项目没有进行详细的勘查、规划和设计。一旦上面通知上报项目时,由于时间紧迫,只有仓促应付。导致有的项目由于前期工作不充分不合理而被上级否决;有的项目则因为前期规划设计不准确,而在上级批复后,无法实施或是无法按上级批复的计划要求实施,导致难以通过上级检查验收。由于从接到上级上报项目的通知到项目上报截至日时间较短,各部门在上报的计划中,对项目所需资金的预算往往不准。有的过小,有的又过大。造成的后果是在项目计划批复后,由于计划资金太少而无法完成上级要求的建设内容;或是由于单项工程的计划资金超过了实际需要量,根据专款专用原则,又不能用于其它项目,只有就地增加一些没有必要的工程,造成了资金浪费。
3、项目的效益预测分析夸大。有的乡镇为了争取区直有关部门为本乡镇上报项目,认为夸大项目的效益。而主管部门因缺乏调查分析,也就谈不上项目选择时的效益比较,项目的上报也就无法统筹轻、重、缓、急。使项目的确立主观性过大。
(二)、各有关部门和乡镇对项目实施的管理有待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