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农惠农资金项目的后续管理缺失
1、工程质量保证金制度执行不严。有一些项目明确要求实行工程质量保证金制度,而有的项目却没有作出具体要求。但目前我区的一些项目主管部门并没有严格执行工程质量保证金制度。一些项目工程虽留有工程质量保证金,但在工程质量保证期满时,没有认真组织工程质量保证的再验收,便签字同意将保证金如数退回施工单位。一些项目工程出现了因质量问题的造成的毁损,也得不到有效修复。
2、项目工程无人管护。到目前为止,没有那一项资金对项目工程的后续管护有切实可行的办法。都将工程的建后管护工作交给受益村组。实际上,由于目前村组集体经济的薄弱,他们是没有能力出资对已建成的工程进行必要的维修的。有的项目工程在运行中出现毁损,得不到及时的维修,便越来越严重,最后甚至瘫痪。过不了几年,又需重新立项建设,严重影响了国家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3、缺乏必要的绩效评定。一些项目管理部门在项目建成后,对项目的绩效从不过问。强农惠农资金的使用效益不得而知。例如有的渠道建成后,根本就不能灌溉,完全成了摆设。造成了资金浪费还不知道,有的还造成了不良影响,损坏了政府的形象。
二、应采取的对策
(一)、尽快建立我区强农惠农项目库制度。我区的农业生产的条件还相当落后,有许多地方的农业水利、交通等设施亟待改善。为了杜绝“人情项目”和“胡椒面项目”,确保强农惠农项目立项的客观性。提高我区强农惠农政策的效益,应尽快建立我区强农惠农项目库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