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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帆达商贸有限公司
股东决议(旧)
经股东决定,变更公司登记事项如下:
根据公司原股东贾宁辉本人意思,同意其将持有的沈阳帆达商贸有限公司出资50万元股权其中的15万元股权,占公司注册资本30%,转让给新股东杨梅,转让后新股东杨梅持有公司出资15万元股权,占公司出资比例30%。
股东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