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工作中发现重大问题并及时汇报解决,为公司减少不必要损失的,奖励 元。
(2)发现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当场制止或积极举报者,奖励 元。
2.惩罚细则
(1)不服从上级管理或在工作中与上级顶撞者,第一次给予严重警告,第二次给予罚款。
(2)缺勤而事先未获批准者,做出相应惩罚。
(3)上班时擅自离岗者,给予一定处罚。
(4)未经相关领导的批准,私自接待来访者,解除试用关系。
(5)在工作期间,早餐、中餐及需要加班或值班人员的晚餐严禁饮酒。有违者罚款 元,反打架斗殴者,每人均罚款 元。
(6)故意损坏或滥用公司及员工物品者,或因过失或方法不当损坏公司或员工物品时,应立即承认并诚恳道歉;否则,一经查出,除按损坏物品的价值赔偿外,还要加罚 元。
(7)如有赌博、服用毒品、参加邪教组织或参与其他对公司不利的活动,开除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员工在安全施工方面的职责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屡教不改者,每次罚款 元,被项目安全员或相关领导发现,相应人员要承担项目罚款,凡未佩戴相应的安全设备而发生安全事故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2.自觉遵守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
3.遵守有关设备维修保养制度的规定。
4.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5.关心安全施工情况,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
6.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组长或有关部门汇报。
7.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报告领导,并协助调查工作。
8.努力学习和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本工种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