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作品论
艺术作品的内在形式的关系:
内容是形式的含义,是作品中表现出来的具体的、生动的生活和情感内涵。它不是抽象的概括说明,而是题目、肢体、情节、细节等因素融合的具体、生动完整的体现。
形式是内容具体存在的样式,基本上由内在的结构和外显的艺术语言两种形式因素构成,结构通常称内部形式,艺术语言通常称为外部形势。
两者之间的关系:艺术作品的内容与形式是对立统一、互相包容、相互转化的关系,两者都以对方的存在而存在,不存在只有内容或只有形式的艺术作品,欣赏艺术作品时需要透过形式进入到对内容的体验。
意蕴的层次和特点:意蕴是指艺术作品内在的含义、意义或意味。
层次:
第一层次寓于各门类艺术的物质材料里,如文学的语言文字、舞蹈的形体动作、音乐的音响戒律、绘画的笔墨色彩、雕塑的泥土木石等。
第二层次包含在作品的形式构成中。电影作品中的分镜头和蒙太奇、镜头中的构图和剪辑,音乐作品中的音乐形式构成方式,美术作品中的点线面和形体的组织关系,以及与这些相应的各种艺术表现手法,都包含着艺术作品的意蕴。第三层次是作品中的物象、事件、情节等指称含义和表现意义,相当于潘诺夫斯基所说的艺术作品中第一方面的意义,即自然的意义。
第四层次是文化意义,相当于潘诺夫斯基所说的作品中第二、第三方面的意义,即约定俗成的意义和本质的意义。这两方面意义都属于文化的范畴,但它们又有不同。
特点:
第一:具体的、感性的,存在于作品的uti艺术形象之中,而不像哲学等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