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苏建函价〔2010〕130号
关于明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执行中的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08规范”),我厅于2009年四季度在全省范围内组织了对“08规范”执行情况的调研。综合各市调研反映的情况,现对“08规范”执行中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时,投标人仅需提供《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表09)的书面文档正本一份,同时提供该分析表的电子文档。
二、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清单编码
“08规范”规定“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复”。现调整为:同一单位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复,不强制要求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重复。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不明确时的处理原则
“08规范”附录中部分清单项目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表述不够具体时,原则上可以参照规范附录中相似项目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