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因工负伤、个人自身患病单位没有给缴纳医院给予人道慰问金的协议书
非因工负伤、个人自身患病
单位没有给缴纳医院给予人道慰问金的
协议书
甲方:
乙方:1、 (患者之子),身份证号码: 乙方:2、 (患者之 哥),身份证号码: 乙方:3、 (患者之 哥),身份证号码: 事实经过:乙方亲属 系甲方单位临时帮工,于2015年 月 日 左右在帮工期间因自身原因(高血压)诱发脑出血疾病,甲方出于人道主义,把乙方亲属 送至医院,并且支付医疗费近万元左右,使乙方亲属 脱离危险期,超过48个小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甲方可以不再向乙方亲属支付任何费用,但现甲方本着人道主义,为妥善处理乙方亲属 的后期治疗问题,甲、乙(由于乙方亲属 现处于晕迷现状,生活不能自理,无民事法律行为行为,由患者 的近亲属作为其临时的法定监护人与甲方)双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由于乙方亲属 现在是无法律规定的民事行为能力,所以甲方终止与乙方亲属 之间的完成给 送货的临时帮工关系;
二、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人道治疗慰问金共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乙方不得再向甲方主张其他任何赔偿或补偿要求。
三、乙方收到人道治疗慰问金后自行处理后期治疗事宜,甲方不再支付任何款项,亦不再派员参与处理此事。
四、自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乙方收到甲方人道救济慰问金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