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指导实习协议书
甲 方: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 乙 方:
甲方学生:
甲方学生(以下简称学生),志愿到乙方(实习单位)进行生产实习,乙方同意接收。为保证双方及当事人的权益,达成以下协议:
1、实习是一项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是课堂教学的继续、延伸和发展。乙方应具备基本的实验和学习条件,以保证学生达到实习要求。
2、为了保证实习达到预期结果,乙方应有专人(实习方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指导,就现场生产设备及生产工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等方面的问题对学生进行指导。
3、乙方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以保证学生劳动安全。实习期间学生应遵守乙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乙方指导教师的安排。
4、学生实习结束后,乙方需对学生的实习进程、行为表现、实习效果等进行综合考核,并做出书面鉴定。
5、未尽事宜,由当事各方协商解决。
6、本协议一式三份,经当事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 乙方:
(教务处盖章) (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学生签字:
必要信息:
乙方所在城市:行业业务范围及性质:乙方具体联系人与联系电话: 学生姓名: 学号: 班级: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