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幼儿园章程样本]
长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幼儿园董事会的决定,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实施幼儿园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幼儿园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聘任和解聘幼儿园工作人员,指导、检查和评估教育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保育和科研活动;
(五)负责幼儿园日常管理工作;
(六)组织和指导家长工作,负责与社区的联系与合作;
(七)幼儿园董事会和章程授予的其他授权,但不得变更董事会决议和超越授权范围。
园长依法全权管理幼儿园,根据幼儿园培养目标努力实现幼儿园的办园宗旨,并定期向董事会述职,汇报工作。
第十五条 副园长协助园长工作,园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园长指定的副园长代其行使工作。
第十六条 幼儿园实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由教师、管理干部、职工代表组成,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对幼儿园重大决策发表意见、审议有关教职工权益的决策,反映教职工的呼声。
第十七条 幼儿园聘任具有国家幼儿教师任职资格的在职幼儿园教师、离退休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来园任教。经考核合格,幼儿园与其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并依法为在园工作的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