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空间管制规划体系的若干分析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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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杂志期刊上.内容多为主体功能区划标准.主体功能区的层次结构和分类指导的主体功能区建设政策等。.在一片叫好声中,也有不少学者提出了自己的忧虑和建议。杜黎明学者(2006)认为“我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态度鲜明、理念明确但是区划方法不成熟,比如关于如何从水资源.土地.生态敏感性.环境质量等方面评价资源环境承载力都没有确定的理论基础.同时在主体功能区的配套政策和考核机制方面,虽然已经具备了产业.土地.人口管理和绩效评价等方面的基本思路.但并没有加之细化并提出可操作的具体方案,尤其是在限制和禁止开发区还存在一个补偿机制的问题”。魏后凯学者(2007)认为”主体功能区并非包治百病.可能进~步加剧空间发展不平衡,也加大了西部大开发和落后地区开发的难度,因为国家”十一五”纲要确定的22个限制开发地区,西部就占了17个j此外.4大功能类型的划分目前来说还缺分科学的目标体系.只怕又将陷入拍脑袋规划”。
目前.主体功能区规划前景还未见明朗.但它将一直是国家备部门关注的焦点,也是近期理论研究的一个
新热点。
2空间管制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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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早在主体功能区规划修编
三之前.在2000年左右.空间管制也提
现'f-t:-LYA2,]61R程。关于空间管制的探
城市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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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那时主要集中体现在城镇体系规划和总体规划层面。2.1政策法规
建设部在2(306年4月1号颁布施行了<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其中的第31条提出:在中心区规划中。划定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和已建区,并制定空间管制措施。”这也是相对于原先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所增加的强制性内容。建设部明确提出了空间管制的概念,表明建设部已经充分认识到由于土地资源等各种自然因素的稀缺及空间差异性,不能毫无节制地开发,其政策目的也正是为了通过对区域城市空间整体使用的战略划分,解决城市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的矛盾,解决城市发展土地的弹性问题。
空间管制规划一般作为专题出现在政府组织编制的总体规划中,并没有独立的规划编制。从2000年到2007年编制的一些总体规划中,可以看到有关规划部门已经将空间管制概念贯彻下去.以期开创区域管理的新层面。如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将中心区分为建成区.适宜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4种用地类型:建成区主要指现状的城市建设用地i适宜建设区指综合条件下适宜城市发展建设的用地.新增城市建设用地主要安排在适宜建设区:
限制建设区主要是指生态敏感区和城
市绿楔,生态敏感区主要包括水域生态敏感区和山地.丘陵生态敏感区等;禁止建设区规划将饮用水源一级
保护区.基本农田.风景名胜区的核心区.地质灾害区.城市生态廊道以及城市滞洪区等作为禁止建设的控制范围(见图2~3)。
深圳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有明确的4四区划定”目标,分为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和已建区等。山西省城镇体系规划中也提出将山西省区域空间管制区划分为优先发展地域.适度开发地域.重点保护地域3大方面⑦(图2-1和图2—2)。合肥市和长春市分别在最近的总规中都提及了空间管制的概念。由此可见,空间管制规划慢慢成为一种区域管理的”新宠”。
2.2相关的研究和论点
截止2008年5月,中国学术期刊网共收入以“空间管制“或者”空间管治”为主题的文章16篇.跨度从2000年到2008年。2000年《城市规划>的第6期发表了张京祥.庄林德
的《管治及城市与区域管治—一种
新制度性理念>,随后2002年<城市规划>的第6期发表了徐保根的<城镇体系规划中的区域开发管制区划探
讨一以山西省为例》:2004年,韩
守庆.李诚固和郑文利发表了<长春市城镇体系空间管治规划研究>.接着2005年的<规划师>第3期则刊登了《城镇体系规划中的区域空间管制——以泰兴市为例>.第9期刊登了<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地域空间管制规
划——以黑龙江省巴彦县为例>一
文:2006年,<城市规划>第11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