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注意到,有学者对证金公司的职能进行了一番“考证”,认为证金公司的本职是“提供转融通服务”;“维护市场秩序稳定,则是其业务规则中所赋予的监督管理融资融券市场的职能”。很遗憾,这个分析过于拘泥了。在国内其他大型机构还不能担当市场定价平衡器的当下,证金公司担当“平准基金”的职能是必须的,而不是可有可无的。
同时,中国人民银行7月8日声明“为支持股票市场稳定发展,中国人民银行积极协助中国证金公司通过拆借、发行金融债券、抵押融资、借用再贷款等方式获得充足的流动性”,并没有宣布中止,也不该轻言中止。
笔者要再次强调,稳定市场需要“有形之手”和“无形之手”共同作用,而不能靠单打一。
第二,对市场创新举措要明白无误地给予支持鼓励,不要保守僵化。
前期引起争论的融资问题,至今仍是困扰股市运行的重要因素之一。在一些人眼中,只要借钱买股就是过度投机,就要严格禁止。有学者建议对杠杠资金要主动、尽早介入审查,不能待其成尾大不掉之势再清理。
笔者认为,把前期上涨行情单纯理解为杠杆资金所为是片面的,不科学的。依法合规的融资与非法拆借资金进入股市不是一回事,应该厘清场外“影子融资”与场内融资的界限。在金融创新不断深化的今天,在场外依法约定、有规范合同、有规范风控体系的“影子融资”,应当由市场自我调节和约束;而对于违反现行法律规定的“影子融资”,应由相关监管部门尽快立法立规,并依法处理。
就场内来说,根据市场风险情况,证券公司已经对保证金比例和融券折算率进行过多轮自发调整。6月份,证监会宣布修订《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规定券商两融金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本的4倍;允许证券公司根据客户信用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