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老大在法律课上学习了移民法后,他告诉我像我们这样的家庭应该可以去移民局领取安家费。我半信半疑去了,结果一下领回了6000谢克尔的安家费,这对我们一家来说可是一笔了不得的财產。然后,老大跟我说因為他给我提供了资讯,我应该付给他10%的酬金。我犹豫很久,终於决定把 600谢克尔这笔大钱给他,他拿到钱后,给我和弟弟妹妹都买了很漂亮的礼物,剩下的钱,他说他会拿去变成更多的钱。 老大用这笔酬金邮购了一批在国内很便宜的文具,然后去学校进行售卖,利润再投入继续进货, 1年以后,他户头上的金额就已经超过了2000谢克尔。
儘管老大很会赚钱,但在实际上,老二比他更能领会犹太法则的精髓——犹太人共同的一点是,从事那些不用投入本钱的行业,从事其他人不做的、无须花钱和投资的工作。当老大在利用国内的资源赚钱的时候,老二也在如此做著,不过,他赚的是不需要成本的精神领域的利润——老二以他14岁的年龄和文笔,竟然在报纸上开设了自己的专栏,专门介绍上海的风土人情,每週交稿 2篇,每篇1000字,每月8000雅戈洛。 老三是女孩子,因為比较矜持,也没有展露出赚钱方面的才能,但是我在她身上欣慰地看到了犹太人对生活的乐观和优雅。她学会了煮茶和做点心,每天晚上,她会精心煮一壶红茶,配上她自创的口味不同的点心,一家人围坐下来边吃边聊天——老三的点心有点中西合璧的味道,两个哥哥都很喜欢。不过,这些点心不是免费的,两个哥哥支付的点心费用,刨开成本和每天需要交给我的费用外,老三也能活得很滋润。 当我们家的资金越来越丰富的时候,我们一家4口合资开办了我们家的中国餐厅。我占40%股份、老大30%、老二20%、老三10%。当我们家的餐厅越来越有名的时候,我也引起了很多关注。当我获得拉宾的接见后,我成了以色列的名人。此时的我已经完全掌握了希伯莱文,再加上我的母语中文,我最后被以色列国家钻石公司邀请担任驻中国首席代表。
当我回国任职的时候,孩子们也跟随我一起回到了中国,有了中国孩子作為比较对象之后,我方才发觉我的孩子成长得比我想像的还要优秀——在回国之前,每个孩子都去购买了很多以色列產的物品。回国之后,老师来找我了,她说我的孩子在校园推销来自以色列的商品,从饰品到民族服装甚至到子弹壳无所不有,她建议我好好管教一下孩子。我告诉她,我无权干涉我孩子的行為,这是他们赚取他们学费的方式——因為,我已经不再负责他们的所有学习费用。老师的眼睛顿时瞪得大大的,她理解不了像我这样月薪 5000美元的母亲竟然会不给孩子学费。我请她品尝一下女儿做的在家售价2块钱一个的小点心,微笑著告诉她:"这是我的孩子在以色列生活几年以来,学会犹太法则的產物,我相信他们将来都会成為优秀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