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监督现场检查及消防监督技术装备运用
一、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和内容
根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107号令)第六条要求,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有下列5种:
(一)对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三)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核查;
(四)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五)根据需要进行的其他消防监督检查。
不管哪种形式的检查,总结其检查内容,不出下面几个方面:
(一)建筑物或者场所的消防审核、验收及开业前检查的情况;
(二)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
(三)单位日常防火检查、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消防管理内容的落实情;
(四)建筑总平面布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符合要求;
(五)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六)消防控制室内设臵的消防设施的运行、维护保养状况;操作人员的消防素质;
(七)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八)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及其他物品的场所设臵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九)其他依法需要检查的内容。
二、消防监督检查的方法
消防安全检查时,应采用询问、检查、督促、帮助、引导、指导、教育等方法盯牢、盯紧、勤查。
(一)询问单位防火工作和员工掌握消防知识等情况。
(二)查阅有关防火资料、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检查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实际需要,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三)查看消防设施运行现状,确认是否处于完整好用状态。
(四)测试消防设施功能,如消火栓出水,喷淋泵启动,探测器动作测试等。
(五)检查灭火、疏散预案操作情况。
三、消防监督检查的要求
总结多年的实践,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要认清监督检查的意义,树立正确的检查态度。对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从大方面说是消除火灾隐患,维护社会安定,从小方面说是履行消防监督员的自身职责。因此在检查过程中,要以查处事实存在的火灾隐患为目的,且不能在检查中带有个人情绪,以罚款为目的检查。
(二)要有政策观念、法制观念、群众观念和经济观念。要有政策和法制观念,具体问题的解决要以政策和法规为尺度,决不可随心所欲;要有群众观念,充分地相信和依靠群众,深入群众和生产第一线,倾听职工群众的意见,以得到更多真实情况,掌握工作主动权,达到检查的目的;要有经济观念,把火灾隐患的整改建立在保卫生产和促进生产这个消防安全的指导思想基础之上,并当成一项提高经济效益的措施下气力抓好。
(三)要科学安排时间。科学安排时间是一个时间优化问题,由于检查时间安排不同,收到的效果也不尽相同。如生产工艺流程中的问题,只有在开机生产过程中才会暴露得充分一些,检查时间就应该选择在易暴露问题的时间进行。再如,值班问题在夜间最能暴露薄弱环节,那么就应该选择夜间检查值班制度的落实情况和值班人员尽职尽责情况。由于防火干部管理范围广,部门数量多,科学地安排好防火检查时间,将会大大地提高工作效率,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要坚持原则,注意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检查与指导相结合。在检查过程中,对于重大问题要敢于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