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
或解聘。人民调解员的选举、聘用应做到手续齐全、资料齐备。
7、切实抓好教育培训工作。要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员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通过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经验交流、旁听庭审和推荐担任人民培审员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政策水平和调解工作技能。各司法所每年至少对辖区内的全体调解员进行一次以上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确保调解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在95%以上。积极参加全县人民调解“大练兵”活动,人人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激发广大调解员工作热情。
(三)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工作运行
8、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人民调解委员会要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内容的矛盾纠纷排查、受理、分流、调处、情况报告、督察督办、协调会议、档案管理、考核奖惩等规章制度,明确人民调解委员会及人民调解员的职责、任务及调解程序,逐步形成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人民调解工作制度体系。
9、加强人民调解统计报送工作。要全面、及时、准确地对人民调解工作情况进行登记、统计和报送。人民调解员调解每一件纠纷,都应当填写《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情况登记单》。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每月25日(如有改变另行通知)前向辖区内的司法行政机关报送当月的《人民调解案件排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