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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药师法的内容 许可 药师考试 注册1. 应试资格: (1)学历条件 应试资格: ) (2)实习要求 ) 业务 罚则2. 组织实施考试的部门: 组织实施考试的部门 实施考试的部门: 卫生行政部门;药学会或药师协会 国家的考试机构。 会或药师协会; 卫生行政部门;药学会或药师协会;国家的考试机构。 3. 应试者必须按规定交纳费用。 应试者必须按规定交纳费 交纳费用 4. 考试合格者发给药师资格证书。 考试合 药师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