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关于教职工申请
4、本校双职工限购一套住房。
三、面积标准和售房价格
1、面积标准 按照浙政办发 1996 17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上限执行。 厅级、正高级 120平方米
处级、副高级 90平方米
科级、中级 80平方米
一般干部职工 70平方米
2、售房价格 职级标准以内部分实行专用房价;超出标准以上部分实行同等地段商品房价。具体售房价格以浙江省物价局的批复为准。
四、选购排序
1、选购分档次排序
⑴正高职称 ⑵实职正处级和博士学位的副高职称 ⑶其他处级和副高职称 ⑷博士学位
⑸实职正科级和在读博士的中级职称 ⑹其他科级和中级职称 ⑺其他教职工
高级工或30年工龄以上普工与助理级职称同档;中级工或20年工龄以上普工与员级职称同档。
2、每档选购排序
同档次人员按下列条件顺序比较后排序:
A、实职优先;B、任现实职级年限;C、校龄;D、工龄;E、学历、学位;F、双职工。
高级工、中级工的职龄以对应等级聘任时间为准;30年工龄以上的普工,以30年以后的工龄作为职龄排序;20年工龄以上的普工,以20年以后的工龄作为职龄排序。
3、经以上排序后条件仍相同者,则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五、操作程序
1、符合申请选购条件的教职工,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同时附送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总务处房产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