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防火防爆知识
第一节 基本知识
一、燃烧的条件
燃烧必须要有可燃物、助燃物和着火源三个条件同时存在并相互作用才能发生,如木材被打火机点燃,可燃物是木材,着火源是打火机的火源,助燃物是空气。
二、火灾及其分类
凡失去控制并对财产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都为火灾。火灾可分为五类: A类 指含碳固体可燃物,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等燃烧的火灾。可用水型灭火器、泡沫灭火器、干粉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
B类 指甲、乙、丙类液体,如汽油、煤油、柴油、甲醇等燃烧的火灾,可用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
C类 指可燃烧气体,如煤气、天然气、甲烷等燃烧的火灾,可用干粉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
D类 指可燃的活泼金属,如钾、钠、镁等可燃物的火灾,可用干沙式铸铁粉末;
E类 指带电物体燃烧的火灾,可用二氧化碳、干粉、卤代烷灭火器(禁止用水)。
加油站主要是A类火灾、E类火灾,
三、爆炸的特征
物质从一种状态迅速地转变成另一种状态,并在瞬间放出巨大能量同时产生巨大声响的现象为爆炸。造成高温高压是爆炸的主要特征。爆炸产生的冲击波能造成附近建筑物的破坏,设备破坏产生的碎片一般能飞散到100—500米远。
四、爆炸极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