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门诊慢性病补助病种由15种增加到30种;高额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25万元提高到50万元等,进一步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提高了企业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三项待遇标准。2.5万户用人单位、54.1万名职工纳入企事业采暖费专项资金筹集制度体系。
社会救助:城乡低保对象标准居全省首位。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20元、240元提高到360元、28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2100元、1800元提高到2400元、2100元。截至年末,全市城乡低保对象总数达到15.48万人,其中城市8.94万人、农村6.54万人,保障面分别达到2.57%、2.7%,全年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2.9亿元,再创历史新高。投入医疗救助资金3765万元,救助患病困难群众10.3万人次。投入临时救济金6525万元,救助城乡困难居民37.39万人。累计接收慈善捐赠款物价值1.5亿元,救助困难群众31.8万人次。
社会福利:年末各类城镇社会福利机构280所,床位1.9万张。加大民营养老机构扶持力度,落实新增养老床位补贴665万元。累计接收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3132人。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10.8亿元,筹集公益金3.6亿元。投资1640万元,建设面积8000平方米,设计床位300张,集抚养、救治、教育、康复、特教于一体的市孤残儿童康复中心。
社区建设:市县乡村四级累计投入3亿多元,按平均面积500平方米和“一场九室”的功能要求,新建改造农村社区服务中心440个。西岗区等24个单位荣获全国、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称号。
注:
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为年快报数。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年末户籍人口数为市公安局统计口径;人口出生率、死亡率和自然增长率为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计口径。
4.恩格尔系数是指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总支出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