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万博园小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针对房地产小区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 总论
1.1 编制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9.1);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3.1.1); 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4.1);
⑷《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修正本)》(1982.11.19);
⑸ 国务院发(2005)39号文《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⑹ 国务院令(98)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⑺ 河北省人大(96)80号公告《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⑻ 河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冀环办发[2007]65号);
⑼ 国务院关于“十一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批复(国函〔2006〕70号);
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2.3-93、HJ/T2.4-199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1997);
⑾ 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⑿ 国务院国发办(2006)44号文《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调控从严控制新开工项目的意见》;
⒀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改革委员会(2005)40号《产业结构调整方向暂行规定》; ⒁ 河北省环保局发冀环控[1998]25号关于颁布《河北省地面水环境功能区划》的通知;
⒂ 河北省人民政府文件冀政[2001]44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⒃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冀政办函[2001]27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水污染、城市空气和垃圾污染综合治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