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2 民航总局(省、部、委)科技进步奖一、二等奖的主要贡献者;
7.2.3 在民航运输生产、工程设计修建、技术开发和技术管理工作岗位上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推广应用新技术、合理化建议得到采纳。直接获得重大经济效益或显著社会效益者;
7.2.4 在国内、外著名刊物上发表过三篇以上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或出版过有学术价值的著作者;
7.2.5 在民航某一专业领域内做出突出贡献,在国内、外学术、技术界有较高的知名度。
7.3 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需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三项:
7.3.1 民航总局(省、部、委)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含)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7.3.2 在民航运输生产、工程设计修建、技术开发和技术管理等工作岗位上做出了较大贡献。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者;
7.3.3 在省、部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过三篇以上有价值的学术论文或出版过学术著作者;
7.3.4 在民航某一专业领域被同行专家和技术人员所公认的优秀技术骨干。
8.资格申报
8.1 符合申报资格条件和破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以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8.2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需通过各单位上报评审材料,由各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