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挖方为自然方,填方为压实方。
2.3.2.2弃土场规划
本合同段的挖方大于填方,弃方约有24.8万m3。弃土场按标书指定地点第一个集中在K61+620左侧,弃方量约50000m3,占地7.6亩,第二个在K62+100右侧,弃方量约62041m3,占地17.7亩,第三个在K64+900左侧,弃方量约19329m3,占地5.7亩。前述三个弃料场还不能满足弃碴需要,施工时还需结合现场情况,同当地政府联系另征足量的弃碴场,以满足工程的弃碴需要。 2.3.2.3土石方平衡规划
土石方平衡:本合同段路基的挖方大于填方,挖方为87.4万m3,填方65.83万m3, 弃方约有24.8万m3。根据道路沿线挖方与填方情况合理平衡调配,利用运筹学中的运输问题,费用最小求解调运方案。 2.3.3施工方法
2.3.3.1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按照合同要求和施工计划安排,近快完成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譬如:生活营地、生产用房、施工便道、施工用电、施工用水等临时设施的建设,施工需要的人员和施工机械设备提前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