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工资有保障。据统计,2008年全镇共用农民工528个到县或镇的私营企业,发放工资1056万元。
2、农民收入不稳定。一是农民实现增收的基础不牢。农业是弱质产业,易受气候条件、天气状况、自然灾害、生态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风调雨顺,则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反之,减收;二是国家涉农方针、政策的调整直接影响农民收入。2004年国家提高粮食价格,当年全镇农民仅粮食一项就增收348万多元;三是农民收入的某些部分具有偶然性和变动性。如失地补贴收入、农产品价格因素变动直接影响对农民收入。
3、农民收入不平衡。一是地理位置因素影响。平坝村组的农民收入普遍高于山区村组的农民收入,交通方便、产业结构调整好的村组普遍高于交通相对闭塞、没有主导产业的村组;场镇周边农民收入普遍高于非场镇农民收入。2008年春天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达5080元,而田坝村只有3680元,相差1400元;二是其他因素影响。据调查:村民中,有的家庭年收入已突破10万元,人均突破2万元以上,但有些农民人均纯收入还不到2000元,个别农户仅达到温饱程度。
4、落实一系列政策促进了农民增收。一是惠农政策促进了农民增收。2008年全镇人均减轻税负182元,加上粮食直补和良种、农机、农资、户用沼气等补贴,人均相应增收近304元;二是农业结构调整促进了农民增收。据统计,去年春天村蚕桑收入达253余万元,人均近1540元。今年因市场价格上涨,该村仅蚕桑一项增收28万多元,人均增收近172元;三是非农产业的发展促进了农民收入增长。
(二)农民收入主要来源
2008年,我镇农民纯收入为4672元,其中,农业收入2513元,占53.78%,外出务工劳务收入1675元,占35.9%,转移性收入104元,占2.2%,从乡镇私营企业得到收入380元, 占8.1%;在调查的36农户中,有55%以发展种植业和养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