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集小学食堂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增强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责任感,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确保师生员工的饮食安全,促进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二.参加人员
食堂管理人员和食堂所有从业人员
三.培训时间
时间为每学期二次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并完善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上岗卫生知识培训长效机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培训计划如下:
四.培训内容
1.法律法规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卫生管理规定》《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2.学校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食品安全预案学习。
3.《学校食堂管理操作规范》教学光盘。
五.培训的组织实施与培训形式
1. 培训的组织实施:由义乌市规矩培训内容具体食堂人员的工作时间组织实施。
2. 培训的形式:采用集中培训与业余自学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培训。
为了有效的做好食品卫生工作,避免人为因素引起的食物中毒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1.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食品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学习与本岗位相关的卫生习惯及操作标准,使从业人员了解熟悉有关应知应会内容。
2.建立完整的从业人员学习培训记录,内容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参加培训人员名单。
3.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按要求参加卫生部门、教育部门组织的各
种从业培训及考试,不参与者或考试不合格者给予开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