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文件九:备品备件及易损件明细表 附表1 招标文件条款差异表 附表2 应收账款担保函 附表3 投标廉政承诺书 3.3.投标函
投标人须完整无误地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函格式填写,请于 2015年03月 18日下午17:00 前回复确认。否则造成的一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4.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必须充分考虑实际成本、生产批量,合理利润,不得采取统一报价、联手提价等不正当竞争手段,否则招标方有权对采购方式做出选择,并无需做任何解释。
3.4.1投标报价应符合市场经济的竞争规律、价格规律,要体现出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投标报价中不可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由此造成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4.2投标人不得以降低材料等级、简化工艺流程、降低产品标准为代价,任意压低投标报价。一经发现,招标方有权拒绝其投标,并无需做任何解释。
3.4.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所附的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拟提供配件的单价。
3.4.4 投标人须对本次招标标的物的单件进行投标报价即:元/件(不保留小数)。不得将标的物的内容拆开进行投标报价,且同物料投标只允许有一种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性报价。由此造成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4.5 本次招标货物的投标报价一律为含17% 增值税,运输到需方现场(含运费)价,即各生产厂家发运到南车北京时代仓库的价格。当发生供应商直接发运到南车北京时代用户工地现场时,如运输里程小于供应商所在地到南车北京时代仓库的距离时,相应核减产品中包含的运输费价格;如运输里程大于供应商所在地到南车北京时代仓库的距离时,相应增加产品中包含的运输费价格。
3.4.6 投标报价表应按下列要求分开填写:
3.4.6.1产品的单价应包括所有的技术服务、试验、检验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费用; 3.4.6.2 产品单价的单价包括国家规定的已付或要付的税费。 3.4.6.2本次投标不可以选择性报价,9个包需全部报价 3.4.7 最低投标报价不能够作为中标保证。
3.4.8 投标报价中不可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报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
3.4.9 当市场钢材价格波动幅度大于5%时,经双方协商可以对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3.5 投标产品价格构成
投标人应对投标的产品成本进行分析,填报《投标产品成本构成表》纳入投标文件。 3.6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3.6.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一旦其投标被接受且有资格履行合同的文件,且须使招标方满意。
3.6.2 投标人提交的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符合下列规定且使招标方满意: 3.6.2.1 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必须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
3.6.2.2 投标人须出具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技术和生产能力以及售后服务等项证明能力的资料。
3.6.3 投标人须填写并提交招标文件上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