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机制
为贯彻落实中共襄城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的通知》精神,切实发挥广大党员在建设“幸福美丽襄城”中的主力军作用,按照县委组织部的要求,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学校全体党员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为将此项活动抓好抓实,抓出成效,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高中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机制。
一、指导思想
响应学雷锋志愿者服务的号召,按照省市县有关要求,根据不同服务对象的实际需求制定志愿者服务制度,提升志愿者服务水平,推动文明校园建设,为创建文明城市贡献一份力量。
二、宗旨
以关爱他人、奉献社会、促进和谐为准则,坚持无偿性、公益性、自愿性服务原则,致力于大力弘扬雷锋精神,支持和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三、服务机制
(一)队伍建设
1、广泛宣传志愿精神,做好志愿者的登记、管理工作,不断增强志愿者队伍凝聚力。
2、加强学校志愿者队伍建设。志愿者必须具备一定的
政治素养和文化道德修养,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原则上党员、团员教师全员动员参与。以“服务学生、服务人民奉献社区”为宗旨想他人所想,急他人所急,尊老助残,扶贫济困,在服务中做到耐心、细致、周到、热情,自觉把爱心融入到志愿者服务中,培养和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志愿参加社区服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社区相关的公共行为准则,个人行为道德,廉洁自律,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被服务对象收取钱物。文明服务,切实维护志愿者的社会形象。
(二)培训制度
社区学雷锋服务前对新加入的志愿者进行岗前培训,重点传授志愿服务的基本要素和技巧。此外,将视开展的服务项目进行定期或专业培训,提高志愿者的素质和服务水平。
(三)工作制度
1、了解学生的基本情况和需求,对学困生和贫困生进行一对一的帮助服务。
2、加强与社区的联系,关注社区孤、老、残等弱势群体,以节日慰问、临时救济、日常帮扶等活动,积极拓宽志愿服务渠道,丰富志愿服务内容。
3、发挥教师的优势,根据社区居民等的要求,普及科技知识等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群众体育健身、户外锻炼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者服务活动。
4、积极参与以改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社会风气等为主要内容的区域文明和谐创建活动。踊跃投身创建宣传、文明督导、义务保洁活动,甘当文明和谐创建的义务宣传、督导、保洁员。
5、组织志愿者积极参与宣传倡导无偿爱心献血精神,培训献血知识,带头参加无偿献血。
6、定期了解志愿者服务的工作情况。建立活动档案,做好活动记录。
四、权利和义务
(一)、学雷锋志愿者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2.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相关培训;
3.对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进行监督;
4.请求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帮助解决在志愿服务中遇到的困难;
5.其他应当享有的权利。
(二)、学雷锋志愿者履行下列义务:
1.维护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的形象和声誉;
2.履行学雷锋志愿服务承诺;
3.尊重服务对象的意愿,不得损害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4.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
5.不得以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名义从事营利性活动;
6.其他应当履行的义务。
五、建立健全志愿者兑换服务褒奖激励制度
为激发志愿者服务热情,实现志愿服务“付出—积累—回报”的兑换服务机制的良性循环,积极探索建立公益积分激励机制,志愿者可根据志愿服务时长、服务质量评价等获取相应分值,志愿者依据积分,不仅可以兑换毛巾、香皂等生活物品,还可换取免费健身卡、电影票、查体卡等。
为让志愿者的服务行为得到褒奖和回报,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到志愿者队伍中来,建立健全志愿服务褒奖激励制度,进一步激活志愿服务的内在动力。一是开展星级评定。依据志愿者的服务时长,志愿服务累计达到20小时、40小时、80小时、100小时和200小时的志愿者,可依次认定为一至五星级志愿者。二是开展表彰展示。每年根据志愿者参加服务时长、服务对象反馈等综合因素,推选10名优秀志愿者和1个优秀志愿服务组织,被评选为优秀志愿者的将在高中精神文明宣传栏上进行表彰并报上级部门表彰。被评选为优秀志愿服务组织的团体在学校精神文明宣传栏进行表彰展示并颁发荣誉证书,志愿服务组织可在明年的志愿服务认领中获得优先权,通过表彰展示充分激发各级各类志愿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以一年为期对志愿者进行考核,通过志愿者教练机参考服务对象反馈情况及工作人员的评价总会对志愿者进行考
核。对考核优秀的志愿者予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