绞车操作工培训教案-------矿井灾害防治
授课提纲: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六节 第七节 第八节
矿井五大自然灾害 瓦斯灾害防治 火灾防治 矿尘防治 顶板灾害防治 水灾防治 通风管理 放炮管理
第一节 矿井五大自然灾害1.什么是矿井五大自然灾害? 瓦斯 水 火 矿尘 顶板 2.我矿有哪些自然灾害? 我矿有水灾(1996年正月十五、7222工作面出水)、火 灾(7215工作面煤层自然着火)、高瓦斯矿井、顶板事 故事故占我矿建井以来事故的四分之三、煤尘(大巷有 皮带机,每月通风都冲刷大巷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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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瓦斯灾害防治
1.瓦斯的概念 性质和危害 概念:是指矿井中以甲烷为主的有毒有害气体的总称,有时 单指甲烷(CH4) 性质:无色 无味 无臭 无毒 ,比空气轻,能燃烧和爆炸,难 溶于水 危害:(1)能燃烧 (2)能爆炸 (3)能使人窒息
2、《规程》中对瓦斯的有关规定
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与其浓度超过0.75%,必 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 1.0%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 理。 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 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 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深度达到1.0%时,严 禁爆破. 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 设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深度达到1.5%时,必须 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电气设备必须在 与其浓度降到1.0%以下时,方可通电开动
3.瓦斯爆炸的基本条件 CH4 瓦斯浓度在5%-16%之间; 5%-16% 氧气浓度不低于12% 有足够能量的点火火源,温度在650~750º C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O2 >12 %火源 650-750 度
4.瓦斯爆炸的危害 一是产生高温; 二是产生强烈冲击波; 三是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 5.瓦斯灾害的防范 (1)防止瓦斯积聚 O 加强通风 O 加强瓦斯检查 O 及时处理局部瓦斯积聚 (2)消除引爆火源 (3)限制瓦斯爆炸事故范围扩大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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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矿井瓦斯涌出形式:绝对涌出量:指在开采过程中,单位时间内或单位重量煤中放出的 瓦斯量。 相对涌出量:指在矿井正常生产条件下,月平均日产一吨煤所涌出 的瓦斯数量。 7、影响矿井瓦斯涌出量的因素 煤层瓦斯含量。它是影响瓦斯涌出量的决定因素。 地面大气压力的变化。当地面大气压力突然降低时,就会破坏原来 的平衡状态,瓦斯涌出量就会增大,反之,瓦斯涌出量变小。 开采规模。开采规模是指矿井的开采深度,开拓开采的范围以及矿 井产量,开采深度越深,范围越大
,瓦斯涌出量越大。
第三节
火灾防治
1.矿井火灾的分类 根据引火的热源的不同分为:内因火灾,外因火灾 2.矿井火灾的危害 产生大量有害气体; 产生高温; 破坏矿井通风系统; 引起瓦斯煤尘爆炸; 毁坏设备和资源.
3.矿井火灾的预防 《规程》中对预防矿井火灾的有着规定: 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在井下和井口房,严禁采用可燃性材料搭设临时操作间、休 息间 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 的铁桶内,由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扔乱放, 严禁将剩油、废油洒在井巷和硐室内。
4、煤的自燃发火 基本条件:煤具有自燃倾向性并呈破碎状态堆积; 持续供氧; 热量积聚 预兆:巷道内温度升高;湿度加大,支架上出现水珠, 煤壁出汗 有煤油味、气油味 巷道中流出水温度升高 出现头痛、疲劳、精神不振等不舒服的感觉
4、井下灭火 《规程》规定: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 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 控制火热,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控制火热是关键 清除可燃物 用水灭火 (1)不能用水扑灭带电的电气设备火灾和油料 火灾,(2)要先切断电源;(3)要有足够的水量;(4) 人要占据上风头工作;(5)必须保持一个畅通的排烟通 道;(6)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煤尘,观察风向、风 量变化 灌浆灭火 隔绝灭火 不能随意停风 返回
第四节 矿尘防治1、概念 在煤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矿物的细微颗粒,主要分 煤尘和岩尘 2、危害 尘肺病 发生煤尘、瓦斯爆炸 影响工作条件,引发事故 3、煤尘爆炸及防治 爆炸条件:煤尘悬浮并达到一定浓度; 高温热源; 氧浓度大于18%
煤尘爆炸的危害 产生高温 2300-2500度 产生高压 损坏设备、推倒支架、造成冒顶人和员伤亡 产生冲击波 2340m/s 产生有害气体 主要预防措施 & 杜绝火源 & 防止煤尘积聚 返回
第五节 顶板灾害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