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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331社会工作原理[专业(6)

发布时间:2021-06-06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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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还要毁掉他的自我观念和自尊。

b.由于监狱化,罪犯个人正常的社会化过程被阻断,他被强行从形成他犯罪行为的那个社会环境中隔离出来,迫使他改变自己的观念和行为,这也是迫使他接受矫正或改造的前提。

②监狱化产生的严重后果

a.监狱化破坏了罪犯的自我观念和自我价值观,并从此给他们深深地打上耻辱的烙印,使他们完全丧失对自己的信心,在犯罪的生涯中越陷越深;

b.监狱化造成的个人正常社会化阻断会加剧罪犯回归社会的困难,由罪犯标签导致的社会对他们的歧视以及个人强烈的耻辱感,会毁掉他们重新做人的动机和信心,激起他们与社会为敌的邪恶欲念;

c.监狱化导致犯人之间的相互影响,抵消丁矫正的成果或使其沾染新的恶习。

③在监狱化的过程中,罪犯和看守之间的对立导致监狱管理的严厉和严格以及监狱官僚体制的僵硬,使罪犯和看守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加缺乏人情味。这样,在监狱化的过程中,留给矫正工作的空间就极为有限,监狱化反过来又限制了矫正工作的展开。

二、论述题

7. 试述残疾的个人责任论和社会责任论的内容及其对残疾人社会工作的影响。

【答案】(1)残疾的个人责任论和社会责任论的内容

①个人责任论

残疾的个人责任论是将残疾现象的出现归因于个人(或家庭)原因的理论。这一理论在看待残疾现象时,将它同广泛存在的非残疾现象相比较,而认为残疾是一种个别的、特殊的现象,是由个人(或其家庭)原因造成的。在先天性残疾和非因公后天致残现象中这种理论最为普遍。这种理论对于先天性、遗传性残疾现象有一定解释力,但是它常常忽视了社会因素对致残过程的复杂影响。个人责任论认为天生残疾并未受到其他社会因素的影响,因此致残的责任在于个人或其家庭。按照这种理论,一个人患有残疾只能是个人或家庭的悲剧或不幸。

②社会责任论

残疾的社会责任论认为,一个人患有残疾主要是由社会因素造成的,小管是先天性残疾还是后天残疾都是如此。先天性残疾可能是残疾人的父母缺乏某些知识或者遇到不可抗拒的事件而造成的,后天残疾则主要是社会条件不具备造成的。残疾的社会责任论是人们对致残的多种原因有了较多了解、对个人权力和社会的责任有较深刻认识后的产物。虽然把残疾的责任完全归结于社会因素并不一定适当,但这一理论把人当作社会的人、认为社会负有改善人的生存条件的观点有益于人的健康发展,这无疑是一种进步。

(2)残疾的个人责任论和社会责任论对残疾人社会工作的影响

①个人责任论对残疾人社会工作的影响

个人模式是相应于个体型残疾的工作模式。个体型残疾的理论解释是个人责任论。由于残疾的个人(或家庭)悲剧,个人也要承担在治疗残疾中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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