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2、资格取得时间,以通过全部规定科目考试的时间为准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
办理资格证书说明
一、办证程序
1.下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2.打开下载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文件,录入相关信息;
3. 核实录入的信息无误后,用16开纸打印生成表格,贴好照片;
4.属单位统一报名的,将打印的表格、照片交单位人事部门,由县(市)区或市直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办理。属个人报名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带打印好的表格、身份证、准考证、照片(近期免冠小二寸2张)到市职改办办理;
5.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加盖市职改办公章后,交本人档案存放单位装入本人档案。
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信息录入要求
1.准确填写准考证号。其中分两年考试的,填写后一年的准考证号;
2.“本专业最高学历”、“所学专业”“毕业时间”:均指报名时所填写的学历、专业、时间;
3.“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名称”、“取得时间”:均指报名时已经具备的资格、以及该资格取得的时间。
4.重点填写以下项目:
①“报考专业”:填写报名考试的专业。如:药学、护理学、内科学、病理学技术……等。
②“级别”: 填写报名考试的级别。如:初级(士)、初级(师)、中级。
③“类别”:填写“卫生技术”。 ④“取得资格名称”:按照报考专业
A.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填写主治医师或主管医师;
B.药学:填写药士、药师或主管药师; C.护理学:填写护士、护师或主管护师; D.其他卫生技术:填写技士、技师或主管技师。 ⑤“取得时间”:填写全部考试科目通过后,最后一科的考试时间(只写到月,如2007年5月)。
⑥“合格标准”:按照合格标准选择“国家标准”或“省内标准”填写。
⑦“证书管理号”:领取证书后,按证书上打印的管理号填写。
三、办证时间地点
在规定时间内的每周四全天办理。地点:市政府院内9号楼三层309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