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办公、宿舍、库房用房不应与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变配电房等组合建造。文体活动室宜单独设置,使用面积不宜小于50㎡。
3.2.4办公用房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5m,人均使用面积不宜小于4㎡。
3.2.5宿舍用房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5m,人均使用面积不应小于2.5㎡,每间宿舍居住人数不应超过15人。
3.2.6存放可燃材料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仓库层数应为1层,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可燃材料库房单个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30㎡,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单个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20㎡。危险品库房的防爆、泄压设计执行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相关规定。
3.2.7临建房屋安全疏散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多层临建房屋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且应分散布置;
2.临建房屋单个房间建筑面积超过60 m2时,疏散门不应少于2个;
3.办公、宿舍用房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疏散门不应大于25米,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不应大于15米;
4.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m,疏散楼梯和走廊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m。
3.2.8临建房屋的建筑设计应满足以下节能、采光等要求:
1.合理设计临建房屋的体形,降低体形系数;
2.房屋的朝向宜采用南北向;
3.控制外墙的窗墙比、窗地比及外窗开启面积。窗墙面积比不宜超过0.25,办公和宿舍的窗地面积比不宜小于1/7,外窗可开启面积不小于整窗面积的30%;
4.临建房屋外窗的气密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规定的5级;
5.临建房屋窗在夏季宜有遮阳措施。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