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其中第3.2.7、3.5.5、3.5.6、3.5.7条为强制性条款,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是根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5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京质监发【2015】22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在原北京市地方标准《建设工程临建房屋应用技术规程》DB11/ 693-2009基础上修订完成。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设计要求、4制作要求、5平面布局、6安装、验收与使用要求、7拆除、运输、维修及保管、8绿色施工要求、附录A临建房屋工程安装质量检查验收表、附录B临建房屋拆除检查表。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为:
1、增加第五章“平面布局”章节,将现行国家标准、政府令和条例中对临建房屋防火间距、消防疏散、消防车道等的内容要求进行了梳理、统一,强调合理布置施工现场临建房屋的重要性。
2、将原标准中的第五章“安装与验收”和第七章“建筑安全及使用要求”合并为现有的第六章“安装、验收与使用要求”,增加对箱式房屋的安装要求。
3、将原标准中的第六章“临建房屋拆除”变更为现有的第七章“拆除、运输、维修及保管”。
4、增加第八章“绿色施工要求”内容,主要包含针对临建房屋的绿色生产、现场施工“四节一环保”等方面的内容,强化建设工程项目各参与单位的环保意识和管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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