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风险告知及规范服务承诺书
风险告知及规范服务承诺书
尊敬的委托人:
感谢您选择律师事务所来为您的案件或事务提供法律服务。对于您委托的案件或相关事务,我律所郑重承诺我们的承办律师将以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基本准则为您委托事务利益的最大化而努力。然而,诉讼风险也是客观存在的,为了使您对风险能有全面的了解和认识,我们做如下告知与提示:
一、诉讼请求不当的风险
诉讼请求是案件审理的核心,诉讼请求的提出明确、合理,诉讼请求需要有足够、有效的证据支持。提出诉讼请求时还应该充分论证诉讼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联性。所以,关于诉讼请求的提出和确定,希望您重视律师的意见,避免诉讼请求不当带来的风险。
二、证据提供不力的风险
您对己方的诉讼请求和反驳对方的观点均负有提供证据的诉讼义务。提供的证据不仅要具有合法的形式、合法的来源,而且还要重视举证时限。您必须确保提供的证据确属真实,否则将有可能承担提供虚假证据的法律责任和对己不利的案件结果。
三、不遵守法律规则的风险
除您特别授权了律师并且明确表示不参加庭审外,您应当按时到达法庭参加庭审,庭审期间遵守法庭纪律。否则,您有可能会遭受按撤诉处理、缺席审理或者被法庭制裁等不利的后果。
四、判决文书执行困难的风险
判决文书有时需要申请法院执行才能得以实现,但负有履行判决义务的一方如果存在无可执行财产或者可执行财产不足以履行完结,你将承担无法实现诉讼目的或者执行长期无法完成的风险。
规范服务承诺
根据《律师法》及《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规范》的相关规定,办案律师应严格遵守相应的规范,以专业、严谨的工作态度服务于委托人。我律所对律师的规范服务做如下承诺,敬请委托人给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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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风险告知及规范服务承诺书
一、代理律师应当谨慎保管委托人提供的证据和其他涉案文件,保证其不灭失、不毁损。
二、代理律师对委托人了解委托事项情况的要求,应当及时给予答复。
三、代理律师不得泄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隐私,以及通过办理委托人的法律事务所了解的委托人的其他信息。
四、代理律师不得为谋取代理业务向委托人作虚假承诺,接受委托后也不得违背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承诺。
五、代理律师根据委托人提供的事实和证据,依据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分析后,可向委托人提出预见性、分析性的意见,但不得对案件的结果以个人主观作出任何确定性的承诺。
六、代理律师不得在律所的正常收费之外,再向委托人私自收取任何费用,律师不得接受在办案件委托人赠与的任何形式的财物。
七、代理律师不得提出、暗示、代理、介绍委托人向法官或者其他办案人员行贿:代理律师不得就其与法官的私人交往关系向委托人提示或者暗示。
八、代理律师提出的正确意见未被司法机关采纳,律师的预先分析意见未能顺利实现,不能认为律师的意见是虚假陈述。
【送达意见反馈】:
我已经收到上述内容的文本,并认真阅读了全部内容,我没有异议(如有异议可在以下空白处填写异议内容,如无异议请签字认可)。
委托人:
年月日我的异议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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