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5
福建省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指导)目录
残疾类别辅具
类别
名称单位产品功能及说明适用对象
使用年
限
最高补贴
金额
(元)
是否须
经评估
(供参
考)
1 个
人
移
动
辅
具普通轮椅台
手动四轮轮椅,包括助推轮椅、手动轮椅、带
座便功能的轮椅等(任选其一),为固定扶手,
固定式脚踏板
下肢残疾,需借助轮椅长距离移动的残疾人 4 600
2 活扶手轮椅台
扶手可掀或可拆卸,踏板可翻、高度可调,踏
板支架可外旋的手动轮椅长时间乘坐轮椅,且需在轮椅上进行位置转移
的截瘫、偏瘫等残疾人
4 800 是
3 高靠背轮椅台
配有头枕、身体固定带、腿托等配件,靠背可
调为全躺位或半躺位的手动轮椅难以在轮椅上保持坐姿但需较长时间依赖轮
椅移动的重度肢体残疾人
4 1000 是
4 手摇三轮车台手动三轮轮椅车,有倒档和驻车装置,座位有下肢残疾,但身体功能较好,具备操控能力、
5 1200
1
肢体残疾扶手需较长距离户外移动的残疾人。
5 助行器台
包括四脚框架式助行架、两轮或四轮助行架、
平台式助行器,高度可调平衡能力和下肢肌力稍差,上肢功能尚可,需
借助助行器具站立和行走的残疾人
3 300
6 移乘板个用于放置在轮椅和床、轮椅和坐厕之间辅助使
用者完成转移的装置,需表面光滑,摩擦力小、
抗折和方便取放携带
长期乘坐轮椅并有于自主移位需求的残疾人 3 200
7
个人
生活
自理
和防
护辅
具
个人
生活腋拐副
钢质或铝合金材质,高度可调。能帮助行走困
难的残疾人实现部分行走功能。
下肢功能障碍但上肢功能健全的残疾人。
2 200
8 多脚手杖支 2 70
9 单脚手杖支 2 50
10 手杖凳支 2 80
11 多功能护理床张钢制框架、带护栏、床垫和床边桌。长期卧床无法自行起身的重度残疾人 5 2000 是
12 防压疮床垫张
具有分散局部压力功能的床垫,包括交替充气
型和记忆海绵垫等
长时间卧床、无法自行翻身的重度残疾人 3 1000 是13 防压疮座垫张具有分散局部压力功能的座垫,包括气道、记需长时间乘坐轮椅的残疾人 2 500 是
2
肢体残疾自理
和防
护辅
具
忆海绵垫等材质
14 座便椅个带便桶,有靠背,可折叠的框架式椅因肢体功能障碍导致如厕困难的残疾人 3 300
15 洗浴椅/凳个
防水,高度可调节的椅/凳;座板和支脚具有防
滑性能
年老体弱或肢体功能障碍难以站立洗浴者 3 300 16 生活自助具帮助残疾人自主饮食
因肢体功能障碍导致导致日常生活(主要指进
食)能力下降的残疾人
2 200
17
下肢
假肢足部假肢具代偿足部缺失部分的结构和功能部分足截肢,经评估适合装配的残疾人 3 2000
18 赛姆假肢具代偿踝部截肢者部分结构和功能得到改善
踝部截肢、赛姆截肢或小腿残肢过长,经评估
适合装配的残疾人
3 3000
19 小腿假肢具代偿小腿缺失部分的结构和功能小腿截肢,经评估适合装配的残疾人。 3 3000
20 膝部假肢具代偿膝部截肢者缺失部分的结构和功能
膝关节离断、小腿极短残肢、大腿残肢过长,
经评估适合装配的残疾人
3 4000
21 大腿假肢具代偿大腿截肢者缺失部分的结构和功能大腿截肢者,经评估适合装配的残疾人 3 5000
22 髋部假肢具代偿髋部截肢者缺失部分的结构和功能髋关节离断或大腿残肢过短,经评估适合装配 3 10000
3
肢体残疾的残疾人
23
上肢
假肢
上肢
假肢手部假肢具弥补外观缺损或代偿功能单个手指或多个手指缺损者,掌骨截肢者 2 3000
24 腕离断假肢具弥补外观缺损或代偿功能腕离断或前臂长残肢的截肢者 3 4000
25 前臂假肢具弥补外观缺损或代偿功能前臂截肢者 3 4000
26 肘离断假肢具弥补外观缺损或代偿功能
肘离断或上臂残肢过长、前臂极短残肢的截肢
者
3 7000
27 上臂假肢具弥补外观缺损或代偿功能上臂截肢者 3 8000
28 肩部假肢具弥补外观缺损或代偿功能肩离断或上臂残肢过短的截肢者 3 8000
29
矫形
器足矫形器只
取型定制,用皮革、塑料及金属材料制作,用
于改善足部功能
扁平足、高弓足、内外翻足、糖尿病足、足弓
部扭伤受压迫,胫骨后肌腱疼痛及前脚底疼痛
等,经评估适合装配的足部功能障碍的残疾人
2 200
30 矫形鞋双
通过定制方式在鞋内加装材料,用于改善足部
功能
2 1500
4
31 腕手矫形器具
取型定制,用皮革、塑料及金属材料制作,用
于改善腕部功能手部畸形、掌指关节不能主动伸展、垂腕等残
疾人
2 800
32 脊柱矫形器具
取型定制,起到控制或矫正脊柱侧弯,起支撑、
固定、减荷、保护、矫正作用
脊柱损伤或变形的残疾人 2 2000 是
33 踝足矫形器具
取型定制,固定或限制踝关节活动,起到稳定
和保护踝关节作用伤病导致的足下垂、内外翻足、踝关节无法控
制等残疾人。
2 600 是
34 膝踝足矫形器具
取型定制,起到固定或限制膝关节、踝关节活
动,腿部支撑、矫正畸形等功能膝内翻、膝外翻、膝过伸、屈膝肌无力、膝韧
带损伤、膝关节骨性关节炎等疾病引起的功能
障碍,经过评估需要装配的残疾人
2 1800 是
35 膝部矫形器只固定膝部关节和辅助支撑膝内翻、膝外翻、膝过伸、屈膝肌无力、膝韧
带损伤、膝关节骨性关节炎等疾病引起的功能
障碍,经过评估需要装配的残疾人。
2 1000 是
36 盲杖支
可以帮助盲人感知周围环境并且能够自己行
走,帮助盲人安全出行。
适用于盲人及低视力者。 2 100
5
37
视力残疾
视力残疾沟通
和信
息生
活类
辅具
沟通
和信
息生
活类
辅具
盲文写字板和
笔
套4行×28方,盲人书写工具适用于盲人 2 100
38
手持式电子助
视器件
便携式电子放大设备,放大倍数可调,可提供多
种显示模式。
适用于视力残疾人近用(如阅读)。 3 600
39
台式电子助视
器台
带台式电子显示屏的助视器,放大倍数可调可
分为近用台式电子助视器,近远两用台式电子
助视器及便携式近远两用电子助视器(配置显
示器)等(任选其一)。
适用于就学及特殊环境就业的低视力人群。 5 5000 是
40
中远距离眼镜
式助视器
件焦距独立可调,最大可放大约2倍。适用于视力残疾中远距离视觉需求。 3 300
41
低视力专用滤
光镜件
镜片可有效过滤波长范围在400-500nm之间
的光波90%以上;镜片规格可选。
适用于视力残疾人。 3 300
42 听
力
残
疾
沟通耳背/定制式台使用数字信号处理技术的助听装置。各通道可适用于有残余听力的听力残疾人。 5 2000 是
6
和信息类助听器独立调节增益。功率涵盖中功率、大功率、特
大功率耳背或定制式助听器。
43 盒式助听器台又称体配式或口袋式助听器,操作方便,不易
产生声反馈。使用5号、7号电池,或可充电
电池。
适用于有残余听力的听力残疾人。 5 300
44 闪光门铃个具有闪光装置的门铃,起到提示作用适用于听力障碍的残疾人 2 100
45
精
神、
智力
残疾
安全
类辅
具
随身定位器个
通过卫星定位系统,可以防走失的手环、腕表、
挂件。
任何阶段的精神残疾和智力残疾人 3 300
46
儿童
残疾移动
及姿
势保
持类
儿童轮椅张
除轮椅基本配置外,还具备各种固定装置及限
位装置。能改善肢体残疾儿童的活动能力。
适用于因脑瘫等原因需长时间借助轮椅进行
活动的残疾儿童
3 1500 是
47 儿童坐姿椅张
具有调整功能,有放置双手的操作平台、限位
装置。能够帮助残疾儿童保持坐姿。
适用于不能自行保持坐姿的残疾儿童 3 1200 是
7
进行站立康复训练用辅助器具。能够帮助残疾
48 儿童站立架台
适用于不能自行站立的残疾儿童 3 1000
儿童自行站立。
手扶拉进式助行器,铝合金材质,高度可调,
49 儿童助行器台
适用于独立不行困难的残疾儿童 3 400
具有防后退装置。能够帮助残疾儿童独立行走。
注:各设区市可在本目录的基础上增加补贴辅助器具产品的种类,对各项产品须否经评估作出规定,增加辅具产品的补贴支出由本地财政承担。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