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规范程序,明确职责,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四川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眉山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处置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对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体系。经常性地做好思想、预案、机制等工作准备,加强培训和预案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