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专业入学和以同等学力入学的研究生,须补修本方案指定的本科生必修课至少2门并取得B以上成绩,该成绩不计入学分。
五、学位论文
1.论文选题:选题应密切结合学科发展与国家经济和社会建设需要,要求具有一定的理论创新与应用价值,并经导师审核同意。
2.开题报告:在第四学期向教研室作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选题的理由,该课题的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本文的研究方法,论文的基本构架,主要参考文献。参加论文开题报告的老师应不少于3名(包括导师)。经指导小组讨论通过后,方可正式进行搜集资料、专题研究和论文撰写工作。
3.论文撰写:进入论文撰写阶段后,导师应不定期检查论文进展情况;学位论文完成并经指导小组审查通过后,在论文答辩前一个月提交给2位论文评阅人评阅。评阅人须是具备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同行专家。评阅意见在合格以上者,方可进入论文答辩环节。
4.答辩资格: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应完成课程的学习并修满学分;完成实习实践环节并参与至少一项课题研究;参加8次以上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听取学术报告等)并填写《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学术活动考核表》;以第一作者身份且署名单位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
5.论文答辩:在每年5月底或ll月底前完成。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人组成。经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论文方为通过。
六、其他必修环节
1.实践环节: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应在导师指导下深入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挂职锻炼、教学实践、社会调查、专业实习等实践活动,总时间不得少于三个月。参加实习实践的情况需详细填写在《武汉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实习实践考核表》上,并提交实习实践总结报告。经学院审核合格并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审批备案后,方可进入答辩环节并计2学分。
2.中期考核:第三学期进行,实行淘汰制,根据研究生学习及科研情况,结合专业成绩,确认其具体流向,包括硕博连读、继续攻读硕士学位以及退学等。
七、培养方式
1.实施以科学研究与实践创新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
2.积极搭建研究生培养的国际合作平台,努力推动联合培养、课程互认、海外实习等研究生国际化培养进程。
3.在课程教学中,应加强实践教学环节,重视课题研究、专题研讨、学术报告等学术训练环节,在培养过程中发挥研究生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4.导师(或研究生指导小组)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因材施教的原则,在研究生入学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