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对各种质量检验报告单、中间交工证书、中间计量表等符合要求的
及时准确签证,杜绝漏签、错签;对承包人上报的资料的审核准确到位;计
量方法、原则掌握严格、正确,对计量支付的理解透彻。
五、监理人员对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控制
1、项目监理部应定期组织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的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
题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上报建设单位。
2、做好日常安全监护及督促工作,所有人员应自觉遵守并严格执行安
全文明管理制度,监理人员对发现下述情况,不按照要求提出整改直至制止的,对监理公司处罚100元。
(1)工程标牌未设置,或设置在不醒目位置,或发生破损未及时修复;高层建筑无明显的楼层标识牌。
(2)施工现场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未按规定堆放。
(3)施工现场扬尘、撒土对周边居民区、公共场所造成环境严重污染
的噪音。
(4)发现生活区、办公区、施工区有随意倾倒垃圾现象,办公区域场
地不定期打扫,损坏的设施不及时修复。
(5)发现施工现场高空抛物或从高处倾倒物体。
(6)外墙脚手架未保持整洁、美观,发生破损,钢管、扣件、栏杆颜
色标识不清楚,围墙及周边道路、工地出入口未保持清洁,绿化、广告、灯
箱等发生破损未及时修复。
(7)施工单位门卫管理不到位,不建立来客登记制度。
(8)施工单位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安全员缺岗或不到位;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台帐未及时建立并完善,未对
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或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单位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9)施工现场消防设施未按要求配置的,施工脚手架未按规范搭设、
报验不及时及未能满足安全防护要求的,现场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等未
按要求佩带或配置的,拒不整改。
(10)现场出入口、通道口、楼梯口、井道口、预留洞口、临边洞口、
基坑边缘等容易发生坠落的地方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临边防护未及时设置,现场塔吊、架桥机、吊车及其他施工机具未按要求配备有效的保险、限位等
安全设施和装置或超过质检期违规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