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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电线路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发布时间:2024-11-25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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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电线路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1.土石方开挖

(1)坑底面积超过2m2时,可由二人同时挖掘,但不得面对面或相互靠近工作,向坑外抛土时,应防止土石块回落伤人。任何人不得在坑内休息,坑深超过2m时,应有上下坑装置。

(2)不得采用掏洞法挖坑,采用掏挖柱基础或土模坑时,应进行土质鉴定或试挖。试挖时坑上应设监护人。

(3)不用挡土板挖坑时,坑壁应留有适当坡度。坡度的大小与土质特性、地下水位、挖掘深度等因素有关,参考下表

坡度(深:宽)与土质特性关系表

土质分类 砂土、砾土、游土 砂质粘土 粘土、黄土 坚土

坡度(深:宽) 1:0.75 1:0.5 1:0.3 1:0.15

(4)水坑和流砂坑的开挖可采用挡土板等防止塌方的施工方法,但是经常检查挡土板有无变形或断裂现象。如采用特殊方法,应提出安全措施,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

(5)不得站在挡土板上传递土方或在支撑上搁置传土工具。

(6)更换挡土板支撑应先装后拆,拆除挡土板应在基础浇制完毕后与回土同时进行。

2.爆破作业

(1)人员要求如下:“民爆”条例第五条规定:生产、保管、押运和使用爆破物品的职工,必须责任心强、熟悉爆炸物品的性能和操作规程,新录用的人员必须事先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合格。

(2)运送爆破器材及领用制度:

1)炸药、雷管、电池或爆破仪等应分别携带,并放在专用的包(箱)内,不得放在衣袋内。多人携带时,每人距离应在15m以外。

2)炸药和雷管必须由爆破员白天领用,并不得转交他人。

3)不得用自选行车或两轮摩托车运送雷管。

(3)使用制度:

1)爆破前人工打孔时,打锤人应站在扶钎人的侧面并不得戴手套,用凿岩机或风钻打孔时,操作人员应先检查设备是否完好,并戴好口罩和风镜。

2)一次引爆的炮孔,必须全部打好后方可装药。

3)向炮孔内装炸药和雷管,必须轻填轻送,不得挤压药包,严禁用金属工具向炮孔内捣送炸药。

4)雷管与导火索的连接应用胶布粘牢,严禁敲击或用牙咬,严禁触动雷汞部位。

5)导火索应做燃速试验,其速度应能保证点火人撤到安全区,不得小于1.2m。

6)炮孔装药后需用泥土填塞孔口,填塞深度应遵循下列规定:孔深在0.4~0.6m时为0.3m;孔深在0.6~2m时为孔深的1/2以上;孔深在2m以上,不得少于1.0m。

7)火雷管的装药与点火,电雷管的接线与起爆必须由同一人担任,严禁两人操作。

8)相邻基坑不得同时点火,同一基坑不得同时点燃4个以上的导火索。强电场内严禁使用电雷管。

9)在基坑内点炮,坑上应设监护人。坑深超过1.5m时,上下坑应使用梯子。严禁脚踩已点燃的导火索。

10)无盲炮时,从最后一响5min方可进入爆破区,有盲炮或炮数不清时,对火雷管必须经20min方可进入爆破区检查。对电雷管必须先切断电源待5min后方可进入爆破区检查。

11)爆破作业前应事先划定安全警戒区。

12)处理哑炮,严禁从炮孔内掏取雷管和炸药。重新打孔时深孔应离盲炮孔0.6m,浅孔离盲孔0.3m,并且平行。

13)爆破器材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变质、失效的爆破器材严禁使用。

3.混凝土基础送变电基础施工多以混凝土基础为主,下面介绍混凝土浇制的操作规程。

(1)模板应用绳索和木杠滑入坑内。

(2)模板的支撑应牢固、对称。

(3)浇制前必须检查基础模板和浇制平台是否牢固可靠,施工人员不得在支撑或独木上行走。

(4)搅拌机应放置平稳,前后掩牢,手推车行驶的路面应垫平。

(5)坑口边缘0.8m以内不得堆放材料和工具。

(6)搅拌机运转时,严禁将工具伸入滚筒扒料,料斗升起时,料斗下方不得有人。

(7)翻转水泥包和人工搅拌混凝土的人员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8)电动振捣器运转过热或暂停时,应将电源拆除。

(9)使用过氯乙烯塑料薄膜养护基础时,应有防火、防毒措施。

(10)拆除模板应自上而下进行,拆下的模板应集中堆放,木模板外露的铁钉应及时拔掉或打弯。

(二)杆塔工程

1.一般要求

(1)所有工具和设备应定期进行技术检验,不合格者严禁使用,使用时不得以小代大。

(2)现场设置的地锚、地钻等应根据土质情况和受力大小确定。马道必须与受力方向一致。

(3)施工现场有带电体或其他设施时,应事先进行勘测,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在带电体附近进行工作时,人身和工器具、构件对带电体的距离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在带电体附近工作时人身和工器具、构件对带电体的距离表带电体的电压等级(kV)

项 目 ≤10 35 110 220 350 500 工器具、安装构件、导线、地线与带电体的距离(m) 2.0 3.5 4.0 5.0 6.0 7.0 作业人员的活动范围与带电体的距离(m) 1.7 2.0 2.5 4.0 5.0 6.0 整体组立杆塔与带电体的距离 应大于倒杆距离(自杆塔边缘到带电体的最近侧为杆塔高)

(4)采用机械吊装或牵引时,吊装或牵引设备必须有可靠的制动装置。

(5)检修杆塔不得随意拆除受力构件。如需拆除,应事先做好补强措施。对杆塔倾斜或弯曲进行调整时,要打好临时拉线。线杆上有人时,禁止调整拉线。

(6)传递材料或工具不得抛掷。

2.分解组立杆塔

(1)起吊方案和现场布置必须按技术交底的要求进行,未经技术人员的同意不得擅自更改。

(2)固定杆塔的临时拉线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使用钢丝绳时,单杆(塔)不少于4根,双杆(塔)不少于6根。绑扎工作由技工担任。未全部绑扎固定不得登高作业。组立杆塔的临时拉线不得过夜,如需过夜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固定在同一临时地锚上的拉线最多不超过两根。

(3)用外拉线抱杆组立杆塔应遵循下列规定:升降抱杆应听从指挥,4根拉线应均匀放出,抱杆垂直下方及塔下不得有人,塔上人员应站在安全位置。抱杆倾斜度不宜超过15º。起吊和就位过程中,吊件外侧应设控制绳。吊件就位的连接次序应先低侧后高侧,主材和侧面大斜材未全部连接固定前不得到吊件上作业。

(4)内拉线抱杆组立杆应满足下列要求。提升抱杆应采用双腰环;采用单腰环时,抱杆顶部应设置临时防倾拉线控制。起吊时,腰环不得受力。双面吊装时,两侧荷重、提升速度及摇臂的变幅角应保持一致。外拉线抱杆组立杆的塔的操作方法,参照外拉线抱杆组塔的要求。

(5)钢丝绳与铁件绑扎处应衬垫软物。

(6)铁件及工具严禁搁放在杆塔及抱杆上。

(7)吊件时,悬浮塔材必须用铁丝固定。

3.杆塔整体组立

(1)与分解组塔施工方法相同的部分按分解组塔的安全规定执行。

(2)起吊前作业人员应认真检查现场布置情况。

(3)起吊过程中,总牵引地锚、制动系统中心、抱杆顶点及杆塔中心必须在同一垂直面上。

(4)使用人字倒落式抱杆起立杆塔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两根抱杆的根部应在同一水平面上,并用钢丝绳连牢。

2)在松软土质上应采取防沉措施,在冰雪或结冻的地面上应采取防滑措施。

3)起立过程中,抱杆根部的前后控制绳应视受力情况及时拆除。

4)抱杆脱落绳应穿过脱帽环绑牢,抱杆脱落后应有专人控制缓慢放下。

(5)起吊时当头部离地约0.8m时,应暂停牵引作冲击试验和全面检查各部受力情况,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继续牵引。

(6)倒落式抱杆脱帽时,杆塔应及时带上反向临时拉线随起立速度适当放出。

(7)杆塔起立70º时应减慢牵引速度;约80º时应停止牵引,利用临时拉线调整。

(8)起吊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得在杆塔和牵引系统下方逗留。

(9)永久拉线装好后,方可拆除临时拉线。

(10)起吊无叉梁的门型杆塔应在吊点附近进行补强,两侧必须用临时拉线控制。临时拉线不宜受力过大。

(11)采用整体立塔时,除制动绳外,塔脚应装临时铰链。

(12)采用两套倒落式抱杆同时起吊门型杆塔时,两套系统的牵引速度应保持一致。

(三)架线工程

1.搭设越线架

(1)越线架必须牢固可靠,立柱埋深不少于0.5m,简易架的埋深应适当加大,并要有撑杆或拉线。

(2)搭设或拆除越线架,必须设安全监护人。

(3)越线架的型式应根据被跨越物的大小和重要性确定。宽度必须超出两边线各1.5m,越线的中心应在线路中心线上。架顶两侧应装设外伸羊角,搭设越线架应事先与有关单位取得联系。

(4)越线架与铁路、公路、通信线及低压配电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越线架与铁路、公路、通信线及低压配电线的最小安全距离(m)被跨越物名称越线架部位 铁 路 公 路 通信线低配电线与架面水平距离 至路中心:3.0 至路面:0.6 0.6 与封顶杆垂直距离 至轨顶:6.5至路面:5.5 1.0

注:如跨越架高度超过15m时,应由技术人员提出搭设方案,跨越电气化铁路时,应按铁路部门的要求执行。

(5)各种材质越线架的立杆、大横杆及小横杆的间距不得大于下表的规定。各种材质越线架的立杆、大横杆及小横杆的最大间距(m)越线架类别 立 杆 大横杆 小横杆钢管 2.0

1.2 1.5 木 1.5 1.0 竹 1.5 0.75

(6)越线架上应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重要越线架必须经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7)拆除越线架应自上而下逐根进行,架材应有人传递,不得抛扔,严禁上下同时拆除或将越线架整体推倒。

2.人力及机械放线主要用于220kV及以下或没有张力放线要求的送电工程。

(1)放线滑车使用前进行外观检查,并配有保险装置。

(2)线轴应牢固可靠,制动灵活,线轴接近放完时,应减慢牵引速度,作业人员不得站在线圈的内侧。

(3)放线时,前后通信信号必须明确、畅通。采旗语传递时,旗号必须统一,严禁在无通信信号或视野不清的情况下放线。

(4)放线时穿过的低压配电线、通信线经用户同意后可予以开断,登杆开断时,应防止杆倾倒。

(5)展放的线被障碍卡住时,应用工具和大绳处理,不得用手推拉,处理时操作人员必须站在线弯的外侧。

(6)牵引绳的大小应根据线材规格选用。

(7)人工放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1)拉线人之间应留有适当距离。

2)领线人必须由技工担任,同时随时注意前后信号,发现问题立即停止。

3)遇悬崖险坡应采取放引绳或设扶绳等措施。

4)通过竹林区应防止竹尖扎脚。

(8)机械牵引放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1)连接线头在行进中和通过滑车时应有人看守。

2)牵引绳与导线连接应用连接网套,并能顺利通过滑车。

(9)拖拉机直接牵引放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1)行走速度不得过快,驾驶人员应随时注意信号。

2)爬坡时,拖拉机后面不得有人。

3)不得沿险要地形行驶,途经桥梁、涵洞应事先进行鉴定,不得强行。

4)行车中任何人不得爬车、跳车或检修部件,挂钩上严禁站人

3.张力放线一般适用于500kV及以上或有特殊要求的送电工程。

(1)与人力或机械放线的操作方法有相同之处,可参照执行。

(2)张力放线前,应由专人检查下列工作:

1)牵引设备及张力设备的锚固必须可靠,接地应良好。

2)牵引段内的越线架应牢固、可靠。

3)转角杆塔放线滑车的预倾措施和导线上扬处的压线措施必须可靠。

(3)机械设备使用前应进行空运转试验,严禁超负荷使用。

(4)机械运转过程中,发现异常及时停机检查处理。

(5)放线时的导(地)线张力值应选定较低值。

(6)牵引机和张力机的进出线如因地形限制而难以对准线路方向时,可经过验算确定,机身必须固定在可靠的地锚上。

(7)导引绳、牵引绳或导线临锚时,其临锚张力不得小于对地距离为5m时的张力,同时保证对跨越物的安全距离。

4.压接一般进行压接操作 (包括钳压、液压、爆压)的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技术培训。

5.紧线

(1)紧线前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1)按技术交底的要求选择工器具,并做好现场布置。

2)紧线段各杆塔应符合紧线要求。

3)耐张杆塔必调整好永久拉线,并做好临时拉线和各项补强措施。

(2)牵引地锚距紧线杆塔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挂线点高度的2倍。

(3)紧线前应由专人对下列工作进行检查:

1)通信畅通。

2)导(地)线应压接、升空完毕。

3)障碍物以及导(地)线被卡住或跳槽是否处理完毕。

4)交叉跨越处的安全措施是否妥当。

5)冬季施工中,导线、地线被冻结处理完毕。

(4)紧线段内的跨越处(越线架、树木、房舍、交通要道)以及压接管过滑车处和各杆塔附近均应设专人看护。

(5)信号中断立即停止紧线。

(6)紧线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得在悬空的导地线下方停留,不得站在线圈或线弯的内侧,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1)高处安装导、地线的耐张线夹时,必须有防止跑线的措施。

2)高处安装螺栓式线夹时,必须将螺栓装齐、拧紧方可松牵引绳。

3)地面安装时,导线、地线的锚固应可靠,锚固工作由技工担任。

(8)挂线时,连接金具靠近挂线点时,应停止牵引,然后挂线人员方可到挂线点位置挂线。

(9)挂线后就慢慢放松牵引绳,在调整拉线的同时观察杆塔是否变形。

6.附件安装

(1)附件安装前,作业人员必须对专用工具和安全用具进行外观检查。

(2)提升导线用的双钩紧线器或链式葫芦应吊在横担指定的位置上。

(3)附件安装时安全带(绳)应拴在横担主材上,不得栓在绝缘子串上,安装间隔棒时,安全带(绳)应拴在一根导线上。

(4)在跨越电力线、铁路、公路或通航河流等的线段杆塔上安装附件时,必须采取防止导线或地线坠落的措施。

(5)在带电线路上方的导线上测量间隔棒距离时,必须使用干燥的绝缘绳。

(6)拆除放线滑车不得直接用人力松放。

(7)使用飞车应遵守下列规定:

1)导(地)线张力应事先进行验算,安全系数不得小于2.5。

2)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实际操作训练,并熟悉飞车的操作要求。

3)乘车人数、携带重量和行驶坡度不得超铭牌。

4)在交叉跨越档内使用时,必须算准障碍物的安全距离。

5)每次行驶前必须检查前后活门是否关闭牢靠,刹车装置是否灵活可靠,通过压接管时应减速,安装间隔棒时应将前后轮卡死。

6)导(地)线上覆有冰霜时,应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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