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会议制度
第六条 分公司会议分经理办公会议、专项会议、工作例会和其他会议。
一、经理办公会议
经理办公会议是加强分公司运营管理,研究、决策、安排部署分公司各项重大问题和各项重大工作的会议,由分公司经理召集并主持。
1、参加人员
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有关部门负责人。经会议主持人同意,有关部门相关人员可列席会议。
2、会议内容
(1)传达上级部门对交通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指示和重要决定,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2)审定分公司有关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
(3)讨论、研究、决定目标责任考核和奖罚事项。
(4)研究安排部署上级安排的重要工作或阶段性工作。
(5)讨论需要报送集团公司的有关重要工作报告。
(6)批准分公司的劳动工资制度、员工福利制度等重要的规章制度。
(7)研究重大活动工作方案、突发事件及紧急工作的处置方案。
(8)研究分公司有关重要事务及其他需要研究、讨论的内容。
二、专项会议
专项会议是专门研究某项工作中有关问题的会议,由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根据职责分工,适时召开。如会议内容涉及分公司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分管事项,主持会议的领导应于会前征求涉及分管该项工作领导的意见,并邀请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1、参加人员:
分公司有关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根据需要,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分公司有关部门及有关下属单位的相关人员可列席会议。
2、会议内容:
(1)落实上级部门或领导对某项具体工作的指示和要求。
(2)研究分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