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非与会人员不得进入会议室,呈请与会领导批阅的紧急电文和必须报告的紧急事项,由办公室送批或报告。
4、严格执行会议决定事项;讨论和决定事项需要保密的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漏。
5、遵守会议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第九条 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
监察室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并定期通报督办情况。经理办公会议和工作例会决定的事项,由监察室会同办公室负责整理,填写《宜富分公司督办单》(附表三),呈交分公司领导批示后送有关部门落实;专项会议决定事项,由会议承办部门负责整理,填写《宜富分公司督办单》,送办公室呈交分公司领导批示后列入督办范围。凡印发纪要的,有关部门都要认真按纪要要求执行,并及时将执行情况报告有关领导,上报监察室。
第十条 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时间。分公司领导要带头开短会、开小会、提倡开走会。严格禁止与会议无关的人员参加或列席会议,工作人员要控制在合理的范围。
第十一条 严格控制会议经费。以宜富分公司名义召开的会议,费用由会议主(承)办部门填写会议预算表会办公室和财务科审核后呈经理审批。会议主(承)办部门要严格预算控制,节俭办公,杜绝铺张浪费。
第十二条 坚决减少领导陪会。以宜富分公司名义召开的会议,根据需要请经理或分管领导出席,一般只安排一位分公司领导讲话,其他领导不陪同。分公司下属各所组织的会议(活动),分公司领导原则上不出席,确需请分公司领导出席的,由主(承)办部门填写《宜富分公司领导出席有关会议或活动审批表》(附表二),报办公室按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 上级部门委托分公司承办的会议,分公司办公室应事先将会议有关情况提交集团公司办公室,由集团公司办公室向集团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后,按集团公司领导批示办理。